北市勞動局展開銀行業專案勞檢複查 本會肯定支持
出刊日期: 
2016/08/15
期數: 
第188期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於81舉辦「銀行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回顧座談會」,由賴香伶局長親自主持,針對去(104)年銀行業勞動條件陪同鑑定檢查後續處理情形,向陪同鑑定人進行說明,並且訂定815起將再展開第二波勞檢複查。依據北市勞動局簡報資料,104年專案勞檢的後續處理情形如下:
裁處概況:檢查違法家數為32家,實際處罰家數為28家。
裁罰金額:平均每家裁罰新台幣21萬元,最高裁罰金額為60萬元(花旗銀行)。
主要裁罰條文:前兩大裁罰事項為加班費給付不足(22家)、超時工作(16家)。
自主檢核情形:要求28家裁罰業者就違法項目,提供具體方案、落實情形。
  本會暨金融業工會強調,金融業勞工超時工作情形嚴重,早於去年就曾提供以下常見的金融機構強迫員工超時加班的違法態樣給主管機關參考,希望金管會主動與勞動部、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聯手合作,以降低金融業勞工工作過勞的問題:
一、要求員工下班時間一到,一律先刷(簽)退,再繼續加班工作
  這種作法會衍生以下問題,首先因為刷退與實際離開公司的時間不同,如果員工下班離開公司後不幸發生意外,則會在下班時間的認定上發生爭議;以及員工雖有加班事實,但是資方並沒有如實給付加班費、甚至不發加班費。
二、要求員工加班須經主管事先同意,否則不得請領加班費
  很多金融機構的工作規則規定,加班須先經部門負責主管核准,但是主管為了降低部門成本,往往會以員工「沒有事先申請加班」為由,拒絕核發加班費。一旦被檢舉,面對勞動主管機關的勞動檢查,雇主只要拿出員工手冊或工作規則相關規定,以及過往曾有申請加班費的案例,就可以輕鬆過關。
  此外,有些金融機構私下另訂加班費申請上限,員工加班時數再多,也只能申請固定、有限的加班費,其餘就被迫當成是送給公司的「免費加班」。
  很多員工則抱怨部門主管對員工的加班請求常不置可否,有些有時效性的文件需要趕件,主管就口頭暗示、甚至嘲諷「工作做不完是員工能力差,並非公司的問題」,更離譜的則是對於主動透過系統申請加班費的員工,有些主管事後會以影響考績告誡,使得員工心生畏懼而被迫放棄申請加班費;如此,勞動主管機關的勞動檢查員根本就查不出「主管退回員工加班費申請」的問題。
三、公司被勞檢時,總以員工並非真的在加班為藉口
  一旦被勞動主管機關進行勞動檢查時,針對主管機關詢問「為何員工的打卡時數與加班費不成正比時」,雇主通常會回答「員工待在辦公室聊天、等老公下班來接、等小孩安親班下課」等等並非從事勞務的理由,以佐證打卡時數長是合理的。
  若工會要求勞動檢查員查看監視器,縱然雇主願意提供,也會自圓其說「看到坐在位子上,不一定代表正在工作,而且恐怕會有個資或觸犯隱私權的問題。」
四、業務端員工底薪低、獎金浮動,勞動報酬與工時不成比例
  獲利豐厚的金融機構每到年底就會透過媒體自我吹捧、甚至標榜年終獎金月數驚人,殊不知很多公司業務導向、業績至上,迫使業務、行銷員工每日、每月、每季在跟業績賽跑,又因其薪資結構「底薪低、獎金浮動」,各種獎金常是看得到、吃不到,甚至獎金標準及發放辦法常變更修改,導致勞動報酬與工時不成比例,晚上八、九點還在與主管傳簡訊或接洽客戶根本司空見慣,但是這些時間與勞力成本卻未必獲得應有報酬。
  遺憾的是,對於台北市府勞動局近期將針對銀行業專案勞檢複查,金管會銀行局官員竟為銀行業者護航卸責,於媒體公開表示(經濟日報,2016/08/02):「用勞檢製造業的方法檢查銀行業並不適當,在工作超時的認定上,雙方也有爭議。」本會痛批,銀行未盡照顧員工之責,不思檢討受到裁罰應如何改善,現在連銀行局官員竟然未經查證就附和銀行公會、為這些業者護航卸責,實在令人失望透頂!為此,本會發布新聞聲明,肯定支持北市府落實勞檢的決心,並且譴責金管會及銀行業者違法硬凹、誤導社會!
  針對本會暨金融業工會的譴責抗議,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強調,金管會立場為「依法行政、歡迎溝通」(中央社,2016/08/09)。他指出,目前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所辦理的公司治理評鑑,已把公司是否因勞資糾紛,或其他重大違反社會企業責任事件被主管機關處分列為評鑑指標,金管會支持公司治理,保護勞工權益。

  桂副主委表示,對於勞基法相關規定的執行,金管會尊重勞動部以及地方勞動局的職掌,誠摯希望金融業勞方與資方維持和諧關係,若有爭議,希望資方可以多和勞方溝通,也希望金融各行業公會與金融業工會可以多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