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辭典】綜效(Synergy):合併的陷阱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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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1/04/15
期數: 
第四期

        一般而言,企業合併的動機之一是基於綜效(Synergy)利益的因素,希望透過合併的方式,發揮1+1³2的效應。所謂「綜效」是指二個以上企業結合後的預期現金流量,超過個別企業在結合前現金流量的加總,即合併公司的預期價值超過合併前個別公司的價值。預期現金流量增加,可能來自生產面的規模經濟,或財務面的財務運作效益,或行銷面的市場占有率,或管理面的充分運用管理資源,或者是上述數種效益組合而發揮的綜效。簡言之,合併之後公司之價值大於合併前個別公司價值之和。

        財政部於三月中旬宣布仍將繼續推動原已暫緩的台銀、土銀、中信局合併案,除了再度引發工會強力反彈,輿論媒體也不看好;甚至財政部政次陳沖也曾對此合併案抱持保留的態度,報載(2000.12.09經濟日報)陳次長曾在立法院指出,三行局合併案評估後,覺得合併的綜合效益不高,合併確實有困難。究其因在於三行局的同質性高,合併的效果不大,合併後無法達到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

       資料來源:(1)林碉力等六人著,1995,金融機構合併之研究,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編印;(2)經濟日報,89.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