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台灣就業政策的選項:彈性安全(Flexi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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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
出刊日期: 
2009/10/15
期數: 
第一百零六期

  全世界立法單位都面臨一個重要的課題與挑戰:對於全球化經濟體中快速變遷的勞動市場進行規範。從1995-2006年間,勞動關係彈性化的趨勢導致部分工時工作與暫時性契約工的數量有驚人成長,然而相應所需的勞動保障卻遠遠落後,包括可靠的契約安排、社會保險與退休金、積極的就業服務(例如足夠的津貼補助與訓練機會)等。

  彈性安全(Flexicurity)在北歐國家成功經驗,引起德、法等國改革勞工政策的關注,進而成為歐盟國思考同時滿足自由僱用與規範解僱的另一政策選項。彈性安全為結合彈性(Flexibility)與安全(Security)兩字之新理念,最大特色在於保障「就業」而非「工作」,強調「彈性」與「安全」並非相反的概念,亦即維持社會安全高標準(特別針對失業者)的同時,也創造就業機會。

  然而推展所謂「歐洲社會模式」(European Social Model),在各國勞動與政治現況差異影響下,必然面臨社會福利支出增加與產業工會接受度的問題。前者,歐盟是採統籌由「歐洲社會基金」(ESF)及「全球化調整基金」(European Globalization Adjustment Fund)對成員國進行資金挹注,預估2007-2013年共將提供700億歐元,協助歐盟國將此納入國家勞動改革議程並加以落實。而產業工會則是透過社會對話機制,以協商各方利害關係人能接受之方案。

  第8屆國際勞工組織(ILO)歐洲區域會議,便針對歐盟國家的勞動現況,提出以彈性安全為主題的各項討論。其中,7個受到關注的核心數據包括:

■部分工時占全體勞動型態的比例落差相當大,最高者為荷蘭46.2%,最低者為希臘5.7%

■女性由於相對缺乏可選擇之工作機會而接受部分工時工作者,最高者為荷蘭3/4,最低者為希臘1/10

■暫時性僱用愈趨增加,成長速度最快者為波蘭,從2000-2006年間成長5倍。

■相反地,暫時性僱用同時期在7個歐盟國反而下降,尤其是丹麥、愛爾蘭與英國。

■暫時性勞動契約轉為不定期勞動契約的比例,盧森堡與奧地利均高達50%,在法國卻僅有20%

■自雇工作者數量在大部分歐盟國家均下降。

■平均工作年資為11年,但在中東歐之歐盟國卻只有9.8年(不包括保加利亞與羅馬尼亞)。

  以5個歐盟新興經濟區為調查對象,2007ILO出版彈性安全的比較研究專書,試圖使彈性安全制度成為區域性勞動政策進程目標,讓更多國家了解彈性安全足為面對勞動彈性化市場時可採取的關鍵政策選項。

  反觀台灣,政府採取積極勞動市場政策以因應勞動市場結構性的變化,雖是延續歐洲國家積極促進的思維,然僅一味跟從導入其末端方案而未考量不同國情環境之限制;易言之,我國除了缺乏前面提及之社會安全高標準與成熟的社會對話機制等重要基礎外,政府亦未考量我國受到經濟衰退的衝擊,就業市場人力需求不穩或下降等層面,以致創造出不穩定與低所得之短期補助的就業機會,並造成微薄就業化與薪資低階化的負面後果。

  因此,當工會正視勞動彈性化及非典型僱用的問題時,彈性安全的策略性理念是值得參酌的方向,而實現彈性安全之前所應妥善建立的社會安全網與社會對話基礎,則是當前工會更應積極參與及討論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