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勞資協商最後期限 若談判破裂 中銀工會決議12月29日決算日發動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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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6/11/15
期數: 
第七十一期
  從9月9日「反貪腐倒扁」活動開始 後,全國性「政治罷工」的抗爭「選項」,一度引發媒體關注討論,由於有7家銀行產業工會因勞資爭議已取得合法罷工權,故成為媒體點名「是否將配合倒扁總部政治罷工行動」的對象;對於媒體「報派罷工」、「製造新聞」的鼓動手段,本會認為不足取,故面對媒體查證探詢,均表達「尊重會員工會的決議」、「本會對此議題尚未正式討論議決」的兩點原則,並於9月14日發布「尊重工會自主決議,支持合法行使罷工權」的新聞聲明(全文請上本會網站查閱www.bankunions.org.tw)。
  中國商銀工會於去年11月19日因團體協約、調薪、分紅等勞資爭議,舉行罷工投票,取得合法罷工權之後,工會雖積極與資方協商談判,但迄今只有團體協約於今年6月22日正式締約,「調薪4%」及「提高員工分紅為2.4%~8%」仍未獲協商解決。此外,中銀工會基於二次金改錯誤政策造成財團化之後果,以及中銀、交銀合併後問題叢生,致使員工抱怨連連等問題,決定認真思考,啟動罷工機制,於9月13日將罷工行動方案正式提交理、監事會討論,最後決議將此提案交付10月1日工會會員代表大會討論,以取得工會內部更廣泛的共識與支持。
  至於另外6家同樣因勞資爭議取得合法罷工權的工會,或因其勞資雙方刻正就所爭議之議題協商討論當中,或因其諸多考量而認為此刻著手準備罷工之時機不宜,在面對媒體查證採訪時,則明確表示工會對此政治行動並無正式決議。
■中銀工會決議暫訂12月29日罷工
10月1日,中國商銀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正式討論該項罷工議案,由於9月13日中銀工會理、監事會曾決議將該案送交本會討論,並邀請各友會共襄盛舉,故本會由韓秘書長出席中銀工會代表大會,以聽取工會代表的討論過程,以及工會代表的詢問說明。
  當天大會該案案由及說明如下:
案由:二次金改錯誤政策造成財團化之後果,中交銀合併後問題叢生同仁抱怨連連,而罷工訴求尚未獲資方正面回應,勞工不應自外於國家社會,是否趁勢藉由外界發動全民反貪腐行動之時機,發起罷工,以爭取員工權益,提請討論。
說明:本會依合法程序已取得「調薪4%」及「提高員工分紅為2.4%~8%」兩項勞資爭議之合法罷工權,並經主管機關府勞一字第09437534400號函同意備查。
  中銀工會認為,反貪腐不只針對總統個人,更是對無恥貪婪官員的怒吼,因為總統及決策官員施政無方,無能盡職,才無法帶給人民快樂、希望、安居樂業的生活。除無能之外,總統親信牽涉各項弊案,更向人民展示,原來在阿扁總統的不作為背後,竟然存在那麼多具爭議的政商關係,所以中銀工會難以認同將反貪腐定義為只是針對總統個人行為、只是道德上的訴求,並且要靜待司法調查的論調;當群眾自發聚集喊出「反貪腐」的訴求,並激發出「全國大罷工」的倡議時,工會是從保障工人權益、促進社會改革的角度、更從二次金改受害者的立場,超脫藍綠對立的框架,以自主意識通過採取罷工行動的決議,並希望銀行員全聯會能夠整合會員工會,尤其是已取得合法罷工權的銀行員工會聯合罷工。
該議案討論過程,與會代表皆同意罷工行動應開始審慎準備,否則資方不會有任何壓力與工會協商談判,但是對於罷工時機選擇是否與倒扁活動「政治罷工」並行,則有諸多代表發言討論。
  最後,中銀工會對於本案的決議如下:「以11月30日為協商完成最後期限,倘若未能辦理完竣則關閉協商大門,自12月1日啟動罷工機制,12月29日發動罷工。」
  對於中銀工會的正式決議,本會重申將全力支持工會行使罷工的權利,並且鄭重呼籲兆豐銀行切勿等閒視之,必須積極善意回應,把握最後協商期限;同時,本會也提醒金管會銀行局、行政院勞委會,解決勞資爭議,讓勞資關係回復常態,絕對會比要求銀行提出「因應罷工營運不中斷計劃」的作文結果,或者研議修訂勞資爭議處理法,增訂罷工預警及冷卻期規定,都還來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