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起訴、立委審判 工會Sa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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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土銀產工理事長
出刊日期: 
2006/08/15
期數: 
第六十八期
      台灣這幾年由於政治惡鬥,爆料文化盛行,導致人與人間彼此不信任,很多人碰到存疑的問題,不急著或者根本不想去了解真相,就把問題倍數放大,麻辣黑胡椒任意加油添醋。至於真相,又有什麼了不起?又有哪個真相是大家所能接受的?況且,社會大眾不是愛看熱鬧就是漠不關心,真正會讓他們痛心的,可能就是主客易位,當他們變成被爆料者的那一刻。
  最近,土地銀行接二連三被颱風尾掃到,雖然不是爆料者的真正對象,但配角被當成主角,也成為被爆料者,傷痕累累。5月29日,土銀被爆料「遭受壓力撥貸45億給台開」,之前台開案已風風雨雨超過半個月,都與土銀無關;這次土銀可說是「行路去撞到電火柱-滿頭包」,幸好處理得宜,於當日隨即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公開相關文書並表示「沒人壓我」,才化解危機。
  兩個月後,強烈颱風籠罩土地銀行上空。7月12日,由於「電腦程式錯誤,導致存款歷史記錄有誤」,「金管會用語:電腦程式檢索個人存款時,一併將勞保局三筆存款誤擷取列入」,讓土銀遭遇有史以來最激烈的質疑與攻擊,平面媒體的標題「土銀烏龍,史哲戶頭暴增3.9億」、「這是什麼銀行?」既辛辣且鋒利,一點也不留情。
  所幸當日在台北分行、資訊室、業務部同仁努力下,很快查明原因,張總經理、楊副總經理在第一時間隨即召開記者會向社會說明,張總經理並親赴勞保局的記者會向勞保局及史哲(前勞保局總經理)四度道歉,煙硝味才稍微平息。但是7月13日,仍有部分報導是誤解而傷人的,「土銀擺烏龍 公款變私款」、「土銀入錯帳」,明明已經澄清是記錄錯誤,與存款無關,還下這種新聞標題;「土銀總經理向史道歉 不談責任」,當下妥善處理案件當然是首要之務,哪有時間去想到責任問題,這種標題,會讓讀者誤以為土銀是不負責任的。
  連帶7月14日另一件「證號誤植致民眾遭停卡」,也受到媒體的特別照顧:「土銀又擺烏龍,莫名強制停卡」、「土銀又爆烏龍,害客戶信用受損」、「烏龍事不只一樁」。
  7月13日金管會一口氣宣布5件處分案:台企銀,「罰款300萬元」、「命令解除舞弊行員職務外,並暫停某分行暫停特定業務」;中信銀及台新銀「罰款200萬元」、「不得委託違規的催收公司,直到催收公司改善為止」;土地銀行「罰款200萬元」;新光產險「罰款180萬元」。5件處分案中,以台企銀所受處分最重,其次為中信銀及台新銀,但是為什麼媒體就沒有那麼照顧台企銀、中信銀、台新銀?反而獨厚倒數第二的土銀?發生這種事,土銀即使有錯,「也不應被打成這樣」、「好像被判死刑一樣」,只因為牽扯到了政治人物的操守,連帶引起媒體的大力炒作,也模糊了事情的焦點,嚴重傷害土銀一向良好的社會形象。
  所幸金管會在處理過程,並未受媒體不當的推論,情緒性的攻擊影響,能秉持專業,持平處理本案,沒有配合媒體趁機追殺土銀。
  7月13日,事件處理告一段落後,工會吳理事長向業務部經理了解事情的處理情形,並希望未來業務部在檢討「勞保局案」、「誤植證號案」兩案同仁責任時,應就事論事,務必把媒體等外在因素排除。7月17日,立法院「勞委會勞保局帳戶疏失爭議事宜」早餐會,立委提出三點共識,第二點為「土地銀行的失職職員須做處分」。7月20日,吳理事長請人事室主任於兩案提人考會討論時,勿因立法委員的壓力,而加重同仁的責任。7月27日,吳理事長請楊副總,務必維護兩案相關同仁的權益,給予合理的處置。8月3日,吳理事長請董事長於處理兩案時,應向金管會學習,就事論事。
  8月8日,人事考核委員會討論處分案,處分結果工會與同仁雖不滿意但勉強接受。工會主張,金管會以專業給了土銀合理的處分,同樣的,土銀在討論相關同仁責任時,也應思考行為人是否故意或過失?在正常狀況下,其他人是否也有可能犯下同樣的疏失?如果是一般的客戶,是否仍會受到同樣的責難?絕對不能倒果為因,違反比例原則,讓同仁背負外在因素造成的後果。因為工會曾以文宣強調,隨著媒體起舞、配合立委作秀,給予同仁過重的處分,非但令人難以心服口服,也難逃「政治處分」的指控;更會造成同仁因為無法確知行為的後果有多大,而內心反彈,寧可不做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