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酷斯拉來了!金融學者葉銀華報告 財團大玩「極致槓桿收購」壟斷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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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銀行員全聯會秘書長
出刊日期: 
2006/06/15
期數: 
第六十六期

      由時報文教基金會於5月27、28日主辦的「面對公與義:台灣金融的健全化、效率化、國際化」研討會,輔仁大學金融所教授兼所長葉銀華教授發表「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金控整併的爭議」一文引發熱烈討論。
  專研公司治理的葉銀華教授批評原先「二次金改」對金控家數減半要求限時、限量的作法,勢必直接產生「極致槓桿收購」(Extreme Leverage Buyout)的爭議。因為在金融整併過程,財團金控只要利用少數資金,並大玩財務槓桿手段,就能取得上兆元資產的官股銀行經營權。
▓台新、中信金控豪取掠奪,金融監理形同虛設
  他舉例解釋這個可怕的現象:假設A金控的資產為1兆元,負債為9200億元,淨值為800億元。其控制股東(大股東兼主要決策者)真正持股比率為15%,亦即其以120億元(800億*15%)經營1兆資產;假設該控制股東藉由發行次順位債券與不具投票權的特別股等負債資金,持續籌集400億元(控制股東都沒有再出資),收購另一家公股金控25%股權(該公股金控的資產為2兆元,淨值為1600億元),再透過委託書爭奪,控制此公股金控過半的董事席次,最後實質掌握3兆資產。倘若該控制股東股票質押比率為80%,則其股權未質押僅為24億元(120億*20%),卻控有3兆元的資產,此舉將現有存在的槓桿收購手法,發揮到淋漓盡致。
  葉教授研究指出,某些民營金控的控制股東,不僅其持股質押比率很高,而且透過委託書爭奪,掌握多數的董事席位,這些行徑令人對「金控公司整體利益」與「管理當局個人利益」之間,到底孰輕孰重,更是憂心忡忡。
  他進一步批評目前台灣14家金控中,有2家積極從事併購的民營金控,其董、監事質押比率在70%以上,另外有3家金控董、監事平均的質押比率也約為50%。由於金控本身就是高槓桿行業,若再加上積極的舉債併購、股票質押與委託書爭奪,必將產生「極少數股權專政」的不良現象。
  根據經濟日報(2006/04/06/A3版)引用公開資訊觀測站最新資料的報導指出,若將國內金控董、監事持股比率扣除質借部分後,以目前金控股價計算董、監持股成本,再對照可控制的公司資產,可發現每家金控大股東槓桿操作資產倍數,多者超過80倍,少者也在一倍以上。在董、監槓桿操作倍數排行榜中,以台新金控的85.4倍最高,中信金控51.6倍與日盛金控32.4倍名列二、三名,玉山金控與開發金控也超過十倍。至於扣除設質後的董、監持股比率,則以中信金控的1.6%最少,台新金控1.8%、玉山金控3.7%也在5%以下。換言之,台新金控董、監事約僅以15.9億元的成本,就可掌握這家資產總額高達1363億元的公司。
  葉銀華強調,高股票質押問題引爆點在於利率上升或者是經濟衰退。一旦利率上升將導致管理當局有著高的資金成本,經濟衰退使得股價下跌,將導致管理當局有著補擔保品或者斷頭的壓力。倘若這些現象一起發生,將使管理當局個別家族有著資金周轉的困難,甚至傷害存款戶、保戶與投資者的權益。
  葉銀華指出,根據世界銀行的學者探討44國、244家銀行的股權結構與公司價值的關係,發現當銀行控制股東真正出資比率愈高,則公司價值愈大。因此在全世界大部分國家金融機構仍屬於股權結構集中,而且各國在保護投資者權益仍有很大改進空間時,提高控制股東的持股比率或者限縮過度槓桿收購,在公司治理是有立論之依據。
▓公股銀行「先強再大」才是正途
  為強化金控的監理,葉教授建議行政院金管會應限縮目前金控過度舉債併購的幅度,金管會更不能自動核准這些金控併金控的案件,否則金管會還有存在的必要嗎?其次,主管機關應修改「金控公司申請轉投資審核原則」,刪除金控對被投資事業之首次投資額度至少不低於5%股權,亦即要求須一次購買25%股權以上;同時,考量將大股東的股票質押比率納入審核原則。
  最後,葉教授強調重新審思金融改革的目標應為「先做強再做大」,亦即公股銀行應先以改造體質與提升績效為重,其核心價值在於建立專業團隊與避免政治介入的績效評估制度,如此既可增加國庫收入,也能杜絕圖利財團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