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金融開放必須慎重考慮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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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13/09/15
期數: 
第153期
編按:今年621,海基、海協兩會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行政院並在627將該協議送至立法院審議。由於社會各界對該項協議有很多不同的意見與聲音,也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因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73181兩天舉辦「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其中,第4場公聽會指名邀請本會秘書長韓仕賢出席發表意見,本刊根據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會後所整理之書面報告,摘要整理韓秘書長當天發言內容,提供所有關心服貿協議的讀者參考。
  今天談論兩岸服貿協議簽訂,應該先確認兩個重點:(1)以金融產業而言,在各國制度都是受到高度監理的特許產業;(2)這項經濟性協議在定位上,到底是以商業利益為重,還是必須衡量這樣的開放對國家整體利益的影響?
  這是因為我認為兩岸服貿協議是否簽訂,台灣應該再把長期以來國人非常珍惜的民主、人權、自由等價值和概念,以及兩岸關係、國家安全等因素納入考量,才能來看這次協議雙方承諾開放的產業到底是否允當。接著我將針對金融產業影響的部分說明如下:
  一、我認為國人個資及隱私保護的問題不容小覷,雖然主管機關金管會曾公開表示中國「銀聯卡」縱使來到台灣也無法加入我們的聯徵中心,理由是其僅提供「諮詢」服務,如果這是事實,立法院是否應該以附條件等方式列入,因為這樣並不會破壞協議主文,又可在無形中降低國人的疑慮。
  二、除了銀聯卡,我要進一步追問的是,目前在台灣已經有3家中資銀行設立了分行,未來他們可以加入聯徵中心嗎?如果是的話,那我們對於這三家中資銀行有沒有特殊的限制或管理、監理上的因應對策?政府也應該事先提出來讓我們瞭解。
  三、我們在這次對中國承諾開放的項目中,在銀行業部分包括了參股比例由現行的5%提高到10%15%20%不等,以這樣持股的比例來看,我們擔心中資還可能另外以港資或其他第三者的身分,透過公開市場買進的方式,提高其對特定金融機構的持股比例,並且以這樣的方法取得至少一席、甚至兩席以上的董事席次,光明正大進入這家金融機構的董事會,瞭解這家金融機構更多的內部重要資料,諸如此類可能會發生的事情,主管機關到底有沒有有效的對策或措施?如果有,是否可以公開讓大家瞭解?
  四、對於產業的衝擊不小,雖然社會批評台灣的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有over-banking的現象,可是我們更擔心的是,如果這些中資銀行日後透過惡性削價競爭的方式,故意擾亂目前市場的均衡態勢,譬如鎖定國內目前五百大企業的企金業務,進行融資等等,當這些台灣企業變成其客戶之後,他們就可以自然而然取得這些企業戶的內部情報,甚至取得台灣整體產金的重要資料。
  也許主管機關會說我們這些問題是杞人憂天的想法,但是我認為醜話要講在前面。其實上次也在另一場公聽會問過類似問題,但是並未獲得主管機關正面答覆,就是政府基於一些重大的公共建設、投資專案或融資需求,向銀行團融資時,中資銀行可不可以參與銀行團的聯貸、參貸?我想這應該是國安的考量。
  再者,因為金融業是一個特許的產業,主管機關長期以來對本國、外資銀行本來就有一些監理、管理的措施,我剛才來了以後看了金管會的報告,說對於中資的部分會更加嚴格,如果是的話,為什麼要有差別待遇?將來對岸會不會抗議我們特別對中資銀行作嚴謹限縮,而要求比照外資銀行?以上都是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最後,必須要提出的是,我們對中國開始了一項、四項、四項,而中國對我們開放了一項、六項、八項,其實我不認為這樣的開放真的有那麼「好康」。譬如為什麼只有福建省對台資銀行有這樣的優惠?當然在談判策略方面,他們比我們內行,今天他們也許是考量到要發展「海西經濟區」,他們選定福建為重點來做,這真的是一種「讓利」嗎?我不這麼認為。以上報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