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公會、金管會卸責 「二次金改」調解不成立 本會將開會研議後續行動與因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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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6/04/15
期數: 
第六十四期
      為了反對惡質、錯誤的「二次金改」政策,本會與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銀行公會)的勞資爭議調解,4月11日上午再於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進行第二次調解。令人遺憾、不滿的是,銀行公會從頭到尾以逃避的心態面對問題,第一次開會(2月24日)只派個不具決策權的代表出席(甚至連委託書都沒有),這次乾脆連人都不來了,只傳了一張公文表示「不便派員出席」;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則是兩次都故意缺席,完全有失其為金融政策主管機關的責任。本會對於銀行公會及金管會不願嚴肅、認真面對問題,卻充斥敷衍塞責的心態,強烈譴責抗議。
銀行公會給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公函,表示「各銀行因金融合併所衍生之勞資問題,依據公司治理及合法之程序規範,宜由各銀行逕行與其產業工會或經由勞資會議協商解決,本會無權介入。」這根本就是逃避問題的藉口,因為銀行公會在承受社會壓力及臭罵之後,針對卡債協商問題出面整合債權銀行,就迅速提出共同因應做法,為何本案不能也從勞資協商的角度實質討論解決方案?
本會指出,本案調解標的為「要求金融機構合併應經與工會協商同意」,係屬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的「調整事項」,故一旦調解不成立,本會將可依工會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擇期舉辦罷工投票,透過體制內的集體力量擋下此一錯誤政策。本會目前會員工會共計36家、會員總數4.2萬人,屆時只要有過半會員工會投票同意罷工,本會即可取得合法罷工權。由於按照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本案因雇主團體兩次惡意缺席,「無法決議作成調解方案」,因此調解不成立。本會表示,本案的後續行動與因應方案,將再於理事會討論之後做出決定。
至於日前行政院由副院長蔡英文對外公開說明,將就各界對於「二次金改」政策的疑慮予以檢討,包括市場被壟斷、財團化、國家資產遭賤賣、公股銀行公共政策任務因整併無以為繼等,都是現階段檢討重點,是否代表政府對此一政策踩煞車?本會認為,行政院這項檢討政策的決定可予肯定,而這也代表工會之前痛批政府輕忽漠視「二次金改」對銀行員及整體社會所造成的負面後果,以及「圖利財團」的指控,都是確實存在的問題,故希望政府在檢討過程不要又「閉門造車」、「官大學問大」,決策之前應該慎重考慮工會所提出的具體主張與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