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惡質金改 銀行員點燃罷工怒火 「二次金改」調解 一個月後再議 調解會主席要求鄭深池下次親自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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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6/03/15
期數: 
第六十三期
      為反對政府繼續推動「二次金改」錯誤政策,本會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申請的勞資爭議調解,2月24日上午十時於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舉行正式調解會議。令人遺憾的是,本案調解對照人-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竟只派出李姓專員出席,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則是迴避問題,當天開會之前才向北市勞工局告知不派員出席。
本會對於銀行公會派出不具決策權的代表出席(甚至連委託書都沒有),首先於會中表達嚴正抗議;並舉近來卡債協商機制係由公會出面整合為例,強調本案調解標的「要求金融機構合併應經與工會協商同意」,雇主團體應該嚴肅認真討論,而非再三以公會對其會員銀行無此權限而一味迴避。
本案調解會議由詹文凱律師主持,勞方調解委員由費鴻泰立委擔任,資方調解委員由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祕書長康長健出任。本會表示,本案調解標的為「要求金融機構合併應經與工會協商同意」,係屬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的「調整事項」,故一旦調解不成立,本會將可依工會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擇期舉辦罷工投票,透過體制內的集體力量擋下此一錯誤政策。本會目前會員工會共計36家、會員總數4.2萬人,屆時只要有過半會員工會投票同意罷工,本會即可取得合法罷工權。
本會並且抗議這場調解會議遭到勞工主管機關技術杯葛拖延時間,包括從提出申請(2005/11/17)到正式開會(2006/02/24)耗費超過三個月時間,以及不同意本會以行政院金管會為本調解案的對造人,正足以突顯政府輕忽漠視「二次金改」對銀行員及整體社會所造成的負面後果,坐實「圖利財團」的罵名。
調解委員會主席-詹文凱律師則嚴肅說明本案一旦調解不成立,工會接著可以依法舉辦罷工投票,規勸銀行公會及政策主管機關不要等閒視之。主席最後裁示,本案預定一個月後再召開第二次會議,並希望銀行公會理事長鄭深池屆時能親自出席說明,讓這場即將形成大罷工風暴的勞資爭議有一平和解決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