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運現場】科技公司首例 昕琦企業工會「微罷工」5小時達成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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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
出刊日期: 
2015/06/15
期數: 
第174期
  位於新竹交流道附近的昕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103年起陸續對員工釋出遷廠訊息,稱公司因108年新竹廠租約到期,要分批調動員工到楊梅廠。公司並於104年公告調動條件,包括調動員工補貼單次搬家費10,000元,自行開車前往者每月補貼3,000元,也可選擇搭交通車(提前45分鐘在新竹廠發車);同時調動之後輪班方式可能由做二休二改成做四休二。若不願接受調動方案者,只能自行離職。
  昕琦員工不滿意上述方案,於422成立昕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並向新竹市政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與公司協商調動方案。工會提出的條件包括調動後增加的交通時間應視同工作時間,且總工作時間不變;自行開車的交通津貼增加為每天400元(比照公司差旅費規定1公里8元);調動後輪班方式不變;若不願配合調動者,由公司發給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等。
  但在520日的調解會上,資方全數否決勞方提出的訴求,同時表示現在並沒有要調動產線員工,只有少部份研發部員工受影響。針對公司說法,工會要求公司具體承諾不調動的期限,讓員工能安心;至於仍要調動的員工,則請公司考慮工會提出的方案。但最後雙方無共識,調解不成立。
  由於資方不接受工會訴求,昕琦工會遂於521晚上召開臨時會員大會並舉辦罷工投票,結果全數同意罷工。工會便宣布自523上午730分起,展開為期72小時的罷工,並將在公司外拉起罷工糾察線及舉行集會,希望爭取公司答應訴求。
  523一早,到了原訂罷工時間,會員陸續走上罷工線齊呼口號展現團結意志,呼籲公司盡快出面。上午9時,資方釋出願意與工會協商的訊息,在雙方代表短暫晤談後,決定所有會員進到公司會議室,與總經理等公司代表談判。在談判桌上,資方重申民國108年以前不會遷廠,這段期間產線員工的薪水不調降,工作地點、班別等勞動條件也不會變更。工會則要求於108年遷廠時,或者在那之前的職務調動,凡是會變更工作地點者,都應該有資遣方案。勞資雙方並針對排班、申訴制度、福委會等議題交換意見。
■ 勞工致勝「心法」:團結、團結、再團結!
  歷經兩個多小時的談判,雙方終於達成共識並做成最終決議,內容包括公司現在不遷廠、不變動員工的勞動條件,到108年要遷廠時不願配合員工可選擇資遣方案。而在那之前,所有的職務調動以新竹廠內為原則,若在新竹沒有適當職位可安排必須調動員工至楊梅時,仍可選擇資遣方案。在工會理事長宣讀協議內容,由在場會員舉手通過後,勞資雙方正式簽署本決議。工會在中午1230分宣布因訴求已達成,罷工就地解散,晚上730分恢復正常出勤。最後所有會員在歡欣氣氛中高喊「昕琦罷工,一定成功!」為這次科技業空前的罷工行動劃下句點。
  整個事件的關鍵時間點,首先是520日資方在調解會上全數否決勞方訴求,甚至一再質疑工會代表性,反激起勞方憤愾。其次,521晚上臨時會員大會,會員先是提出「一定要挑一天讓大家一起出現,公司才會重視」,接著再從「集體集會」慢慢形成罷工共識。在這之前,儘管勞動黨、電資工會等團體已協助工會開過數次說明會,出席的會員都不多,多數會員抱持著「再看看」、「等別人去我再去」的心態。521臨時大會上,我們向會員坦言,如果大家對工會都是「再看看」的態度,資方對勞方的訴求當然也是「再看看」,大家才開始重視。
  儘管昕琦工會這次爭取到的條件,基本上只是勞基法的精神「勞動契約若有不利益變更,勞方可要求資遣。」但考慮到三十幾個會員,稍微罷工四、五個小時(其中大部分時間都坐在會議室)就有如此成果,仍是激勵人心。如果沒有工會、光講法律,新竹到楊梅25公里算不算「過遠」、資方有沒有「給予適當之協助」可要吵半天。更重要的是,如果沒有多數會員站出來,資方根本連談都懶得談(第一次調解會勞方來8位,資方便質疑大家都同意,是不是你們幾個人在亂)。這個道理,過去許多工會已經證實過了,我們只不過再強調一遍:法律千百條比不上勞工「心法」三條:團結、團結、再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