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暨會員工會與金管會座談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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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15/07/15
期數: 
第175期
  本會於629日由林萬福理事長帶領,一行17人與金管會黃天牧副主委、銀行局詹庭禎局長及證期局、保險局等官員座談。本會出席幹部包括:王浩嘉理事長(富邦金控集團工會)、葉金上理事長(台北富邦銀行工會)、曹炳坤監事會召集人(彰化銀行工會)、林興隆常務理事(合作金庫銀行工會)、郭寅輝理事長(渣打銀行工會)、丁肇泰理事長(明台產物保險工會)、石文經副理事長(大眾銀行工會)、許奇逢理事長(永豐金證券工會)、王玉晴理事長(中國輸出入銀行工會)、武令揚代理理事長(中央存款保險工會)、林旦川理事長(安泰銀行工會)、蕭賢經理事長(臺灣證交所工會)、林家祿理事長(臺銀證券工會)、吳世哲副理事長(台灣金融服務業產業工會)及本會法規組董雨英常務理事、韓仕賢秘書長。
  本會首先針對勞基法第28條修正實施後,金融機構辦理核貸業務,依法得向當地主管機關查詢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必要資料,金管會亦已指示聯徵中心須把雇主對勞工的薪資發放及退休金提撥概況,放在網站上供銀行業者徵信,惟迄今只聞樓梯響,尚未建置完成。銀行局詹局長表示,早已指示聯徵中心儘快建置資料庫,只要勞動部所提相關處理辦法草案公布,就可以遵循辦理。71日,勞動部已經訂定發布「勞工退休準備金資料提供金融機構處理辦法」,並自發布日正式施行(該辦法全文14條,詳見聯合會訊第2版)。
  其次,金融業超時工作、領不到加班費的問題嚴重,相關業者竟然向主管機關、 立法委員公然說謊,本會要求金管會應重新徹查哪些金融機構是壓榨金融從業人員的「血汗企業」,並要求業者提出具體改善計劃,以維勞工權益。詹局長回應表示,同意本會提議,將於近日發文(副本給全金聯)給各銀行、證券及保險公司,有關員工加班規定應依法辦理,也歡迎本會提供業者違法的具體案例、證據,屆時就會請業者說明原因;至於被裁罰的金融機構,金管會將要求檢討並予注意,嚴重者將對其有必要作為及處置。
  當天,中央存保、臺灣證交所、大眾銀行三家工會並就其相關重要議題,請求金管會重視並研議工會所提主張。中央存保工會代理理事長武令揚表示,存保工會理事會一致決議反對存保公司與保險安定基金合併之議;金管會回應表示,本案尚在研議中,曾主委有特別交代存保董事長必須與員工充分溝通。另外,本會補充有關臺灣人壽與中信金控合併案,臺灣人壽工會已針對「部分工時工資」爭議向法院提告,希望金管會介入協處,以維員工權益。
  其次,臺灣證交所工會針對考績比率主張修正現行員工考績各等級比例,調整甲等以上比率為75%,否則就應把主管、員工分開來打考績以示公平;以及放寬增加員額編制表中「編制員額數」,目前之考績及績效獎金相關規定,有調整改進之必要性,建議適度修正相關規定,俾能穩定員工之工作情緒,加強部門間之團隊合作、提升工作績效,創造勞資雙贏之新局。
  最後,大眾銀行企業工會提案表示,勞資雙方已於103 年簽訂團體協約,其中第12 條明定,有關銀行進行合併、改組或轉讓等情況時,相關員工權益應先與工會進行協商完成。因近期大眾銀行合併傳聞於各大報章傳媒不時可見,工會建請金管會注意如有接獲相關大眾銀行欲進行合併、改組或轉讓等申請案時,請審慎評核其有無針對員工權益事項與企業工會協商完成,以避免產生重大勞資爭議問題,進而影響金融環境及秩序。金管會表示,不會對於合併個案表示任何評論意見,工會今天所提供資料會繼續注意瞭解,合併亦應兼顧員工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