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會要聽基層民意 回復勞工的19天國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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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16/01/30
期數: 
第181/182期
  在工會與勞工團體經歷十幾年的辛苦爭取下,勞基法「法定40工時」終於在今年1月正式上路,與國際勞工組織(ILO1935年即推動的勞工合理勞動條件比較,足足晚了80年,也導致台灣勞工超長工時與過勞現象,在過去20年來根本沒有顯著改善。台灣勞工每年總工時長期高居世界前茅,每位台灣勞工平均每年工時,比起過去飽受過勞批評的日本勞工,竟然高出371小時。
  遺憾的是,勞動部卻在每週工時40小時修法通過之後,又一手主導修改原訂在勞基法施行細則內的勞工19天國定假日,大幅刪除7天國定假日,剝奪了台灣900萬勞工本來都能真正享有的19天國定假   日,讓每一位勞工明年將多工作56小時!對於這項指控,勞動部的說法是,調整國定假日全國一致,係縮短法定正常工時之配套措施;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後,勞工全年之休息日將增加13日,國定假日雖由原有的19日調整為12日,整體來看,勞工全年放假日數仍增加6日。為了證明上述理由有獲得勞、資、政、學各方聲音支持,勞動部指出,為推動每週正常工時40小時之政策,曾於103年邀集全國性勞工團體及雇主團體、相關部會、有關單位及學者專家,共計辦理35場次座談會,獲得較具共識的意見包括:(1)應儘速縮減法定正常工時至每週40小時;(2)國定假日可調整與公務人員一致,但保留「五一勞動節」。其中,「全國工時相同、國定假日一致」獲得最大多數共識;換句話說,國定假日之調整,本就是整體縮減法定正常工時規定之一環。
  然而,勞工團體自9月初,傳出要片面刪除7天國定假日起,就不斷透過各種方式與行動表達反對,更透過大規模問卷調查(近2千位勞工填寫),顯示超過94%勞工反對勞動部修改勞基法施行細則,刪除7天國定假日的改惡。惟勞動部完全無視於台灣多數勞工的意見,甚至在六大工商團體「不耐」地聯合上書行政院後一個星期內,火速公告「刪假」的施行細則修正案。
  勞工團體現在希望透過立法院爭取翻案,而民進黨黨團也已經正式提案將「刪假」的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正由原本「備查」改為「審查」,因此,勞工團體要求:行政院、勞動部應立即回復此一改惡修正;立法院必須實質審查勞動部刪假的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正,應即刻廢止變更。現在民進黨既然重新執政,也在國會囊括多數席次,就應該尊重及聆聽勞工心聲,讓這19天國定假日失而復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