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花旗到蘋果—台灣集體勞資關係的近身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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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長
出刊日期: 
2021/05/31
期數: 
第245期
  今年幾件與企業併購或業務分割讓售的新聞,因為事件主角皆為國內知名媒體及金融機構,而引起社會關注。首先是323日富邦金控宣布成功公開收購日盛金控53.84%股權,成就國內第一件「金金併」、也是首宗敵意併購案;市場預估兩家金控整併後,加上近來股市榮景推波助瀾,有助推升富邦金控獲利再創高峰。
  接著是花旗集團(Citigroup415日表示計劃退出台灣等13國市場零售銀行業務,聚焦於財富管理及其他業務;報載這13個市場消金業務收入約為42億美元,但因營運費用和提列貸款損失準備金侵蝕獲利,導致2020年出現赤字。花旗銀行向金管會報告,消金業務希望在台灣找新買主,金管會尊重其商業考量,但要求花旗保障客戶和員工權益。
  再來是419日香港壹傳媒集團聲明表示有可能出售子公司與主管業務,被視為要出售台灣的蘋果日報所有業務,但旋於428日宣布因買方條件「不符合公司利益」,雙方已同意終止先前簽定的諒解備忘錄,台灣蘋果日報不賣了;報載破局原因應是買方出價太低,加上要求台灣先進行裁員、增加財務負擔,因而作罷。不過,518日台灣蘋果日報還是決定紙本停刊、裁員326人,只繼續發展蘋果新聞網,徒留曾經長期是台灣銷量與傳閱率最高的歷史紀錄。
  業者為了經營考量,通常發動併購以擴展市場版圖;或是無意繼續經營、為了減少虧損、想要賣在價格高點等原因,而考量脫手退出市場,就會讓售一部或全部業務,落袋為安。其中,雇主如何處理員工權益?是否得當?員工抗議音量微弱或是組織工會力抗阻擋?其實往往會是後續事件成敗的主因。
  以併購而言,論者曾云:如果企業合併最後是以失敗收場的話,原因不外乎買錯了、買貴了、工會反對。現代勞資關係多元複雜,雖說現今全球化及自由貿易大行其道,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卻因經濟成長的果實根本沒有公平分配給受僱者,致使勞資之間的不平等問題日益嚴重,甚至還會衍生跨國企業的勞資爭議;像是產業外移、業務外包、企業併購常會伴隨大量裁員,自動化則造成人力需求精簡,這些問題若是無法妥善處理,不但影響勞資雙方利益,也會連帶影響家庭、社會及國家的正常發展。
  所以很多企業主對於工會組織戒慎恐懼,多方防範、阻止、甚至打壓工會的存在,奉行所謂「無工會主義」。以美國為例,如果工人依法投票成立工會,雇主就必須接受工會,這是1935年美國《全國勞動關係法》立法的基本原則;但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雇主的反撲策略就是:聘請昂貴的律師事務所,進行一切反工會行動。日前全球最大的網購電商亞馬遜公司(Amazon)位於美國阿拉巴馬州貝塞麥(Bessemer)的倉儲—也是全美最大倉儲所在地的受僱勞工,以懸殊票數反對加入「零售、批發和百貨商店工會」(Retail, Wholesale and Department Store Union,RWDSU);媒體評論這項結果無疑是工運自2014年以來最大規模的挫敗,原因就是亞馬遜資方這次祭出類似分化的手法,對倉儲工人軟硬兼施,召開多次強制性的「資訊交流會議」,傳達「亞馬遜對員工有多麼照顧」、「外界的失業率有多高」等不對稱的資訊,以降低工運團結動能的伎倆奏效。
  綜上可知,勞工想憑一己之力向雇主爭取更好的待遇條件,本就不易;因此,現代社會多數國家(包括台灣)透過立法規範,規範勞工(工會)與雇主權利義務的法律關係,以調整(集體)勞資關係的不平衡狀況。基此,我國於2011年大幅修正勞動三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其目標即為保障勞工有組織及加入工會的權利(團結權),再由工會代表所有會員與雇主進行集體談判(協商權),以提升大家的勞動條件及保障工作權益;一旦協商不成時,法律允許勞工有合法罷工或發動集體爭議行為的權利(爭議權),以促使雇主同意工會提出的條件。
  最後必須指出,勞方的因應要能超前部署,這些組織上的防禦工事是在平日就應構築厚實,而非大難臨頭才將工會當自救會在玩,這會很容易被資方擊破潰散;另外,國內既有的總工會、工會聯合組織應該將協助勞工(特別是非典型僱用的勞工)組織工會的事,放在工會日常的行事曆,不要再用「低會費」玩著搶工會的遊戲,或是只想攀附政治當權者自顧己身利益而已,這些都不是在搞工會!(轉載自《勞動紀事報》http://www.laborchronicle.com,文字略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