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勞動局舉辦證券業勞動檢查陪同鑑定座談會
作者簡介: 
永豐銀行工會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22/02/15
期數: 
第253/254期
  臺北市勞動局陳信瑜局長、勞動檢查處梁蒼淇處長及廖昌永科長為進一步了解證券業工作特質及勞動檢查應注意事項,於11115日至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全金聯)舉辦「證券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陪同鑑定座談會」,除全金聯會員工會外,亦廣邀金融業友會理事長出席參與。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先就110年證券業專案檢查結果重點說明如下圖:
 
  由此可知,近三年證券業違反勞基法比例較高的是超時工作及未如實給付加班費。111年證券業專案檢查家數預定20家,並預計於3月底前全數完成,此次專案將實施陪同鑑定檢查制度,陪鑑人由110年銀行陪鑑專案陪鑑人名單抽選;檢查重點將放在工時、工資、性別平等、勞資會議等四大項目上。
與會代表提出勞基法第35條「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的問題,因為證券業工作性質特殊,從上午九點開盤到下午一點半,為了持續服務客戶,在該條適用上有窒礙難行之處。勞檢處初步回應表示,能夠理解證券業工作性質特殊,先前在銀行業勞檢座談會時亦有討論過,故勞檢員在實施勞動檢查時,會兼顧該行業特殊性,且勞基法第35條尚有後半部「…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規定,只要確實係因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且雇主有另行調配休息時間,此部分應無違法之虞。另有代表提出,先前因股市熱絡,證券業中後台人員也相當辛苦,但未必能拿到應得的加班費,建議此次勞檢專案應可多抽查此一部分之人員,亦獲得主管機關正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