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後才是兌現承諾的開始 全金聯全程參與花旗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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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22/09/30
期數: 
第261期
  20214月花旗集團宣布出售消費金融業務一案,此一重量級的業務轉讓案件攸關3,500名員工的工作權及台灣消金業務版圖的移轉,主管機關金管會及勞動部高度關注。在消金業務出售消息公布之後,花旗銀行員工尋求全金聯協助積極籌組工會、發布相關新聞稿,並與資方進行團體協商;在全金聯的全力協助之下,順利於今年816日正式簽署花旗銀行消金業務相關員工安置協議書。
  雖然8月正式簽署的員工安置協議書已在花旗內部系統向員工公告,但為了釐清眾多疑問、排解勞工不安心情,花旗銀行工會旋於9月與行方合作,一週內在北中南舉辦5場面對面的員工說明會,由行方人資主管向工會會員說明員工安置計畫內容,全金聯也全程陪同參與、見證。
  全金聯鍾馥吉理事長在第2場說明會時表示(上圖,台北中央大樓),花旗銀行員工一路從2021920日與全金聯第一次接觸、討論如何保障勞工權益,102日召開花旗銀行工會籌備會,1016日工會正式成立,然後在短短一個月內就有超過三千位員工加入工會,展現了強大的集體力量。這股力量讓工會及協商代表有十足的勇氣和能量與行方展開對等協商,經過10個多月的溝通、討論、磨合,最終簽訂了一份「空前」的員工安置計畫,沒有「絕後」是因為每個案子所商議出來的員工安置計劃,都將影響下一個併購案的進行與條件。
  鍾理事長強調,感謝花旗勞資雙方的努力,用勞資合意方式完成員工安置計劃的協商,這樣的作法是未來金融機構併購案的良好典範。雖然勞資合意的員工安置方案目前並非法律所強制規範,但在近幾年的合意併購、敵意併購、業務轉讓案件中,各工會、全金聯已經與主管機關形成一種默契,併購案的准駁與否必須要有工會的參與,以安置計畫來保障員工的權益。
  這是因為若沒有工會代表參與談判協商,勞工不願意留任也只能依照勞基法第20條規定領資遣費或退休金,即使有心願意繼續努力工作的勞工,在合併之後的工作權也不一定有所保障。相較之下,花旗銀行工會壓倒性的入會率對於員工安置計劃產生有著明顯效益,因為有員工的積極參與工會,才能讓工會成為員工強大的後盾。
  這五場說明會有許多員工針對工作邀約通知的時間點及內容、行方給付金額的計算方式、未來併購之後的工作權等議題踴躍提問,均由花旗人資主管逐項說明方案的具體內容;然因只有花旗銀行勞資雙方參與說明會,目前尚無法確認後續與星展合併的具體時點和細節,以及星展銀行對於工會的「承諾」將如何落實,故後續將再由工會監督這部分議題的執行(下圖,第5場說明會,台中中港分行)。對此,全金聯韓仕賢秘書長在第1場說明會特別提醒,任何承諾如無後續追蹤監督,都有可能化成一縷青煙,合併之後才是兌現承諾的開始,唯有透過勞工自身力量所組成的工會,才能代表勞工和資方協商,並監督資方確實兌現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