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銀行業性別歧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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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中正大學勞工關係系四年級學生
出刊日期: 
2001/12/15
期數: 
第十二期
  回顧從前,女性銀行員有「單身、禁孕條款」的不公平工作限制,現在雇主雖已不再如此明顯對於男女員工施以差別待遇,但我們還是隱約可以察覺這種「性別歧視」氛圍存在於銀行業;舉例來說,就算寒冬來臨,女性員工仍被規定必須穿裙裝,「這樣比較有禮貌、有禮儀」,還是許多銀行規定女性必須穿裙上班最主要的理由。因此,我們希望為文探討有關銀行業性別歧視的問題。

  在父權社會的背景下,女性從小就被教育要成為賢妻良母,在家相夫教子就是女性未來最重要的「工作」。隨著時代變遷,女性所受教育愈來愈高,也成為提供勞動力的一大來源,即便這樣,類似的傳統價值觀(例如「男主外、女主內」)仍然強烈影響著兩性在就業職場的表現。

■女性只是職場的「過客」?

  通常女性都不被視為職場上的正規軍,而只是代打人,甚至有人認為女性出來工作只是婚前的過渡期,最後終究是要回歸家庭,擔起「持家」的工作,因此企業多半較不重視女性員工的權益。有些銀行現在雖然不敢明目張膽再將「單身條款」載入勞動契約,或者沒有明文規定「禁婚、禁孕」,但事實上,女性銀行員因結婚或懷孕之際,其在待遇或職務上會遭受歧視(例如考績變差),則是眾所皆知的問題。

  「同工不同酬」則是另一個性別歧視的現象。女性員工從事與男性相同的工作,但所得報酬卻較低,這樣的問題普遍存在於台灣社會中。在與女性銀行員訪談中,可以了解銀行對男女薪資採雙軌制,明明提供相等勞力,付出相同努力,為行方獲得同樣的利潤,但就因為她們是「女性」,所以獲得不公平的待遇。有許多銀行在薪資報酬方面公開歧視女性,更讓人訝異的是,竟然還有雇主理直氣壯坦言「如果所有的女性員工待遇都向男性看齊,將增加公司不少成本。」(聯合報, 1995/2/10)難道台灣企業的成就,必須依靠剝削女性受僱者的勞動力以減少成本,才能生存經營下去嗎?

■徵才?徵男?

  在報紙的徵才廣告,可以發現有些銀行刊登「徵男性外務員」的廣告,理由不言可喻,因為男性較女性有體力,在外奔波的工作較適合男性;銀行業者自動將「職務區隔」,認為女性不能勝任這樣的工作,這不只是對女性的歧視,對男性也是不公平的。但是深入了解以後,才知道這些所謂「男性外務員」最後還是待在行內當「櫃員」,根本與跑外務無關;說穿了只是行庫繞個彎,美其名是因「外務員工作量大,男性較能勝任」,而事實上是雇主對於職務採取性別限制的手段考量。

  另外,女性常被限定於較低層的工作,要升遷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以台北國際商業銀行為例,在九十多位的經理中,只有兩位是女性,由此可見,女性員工升遷並非易事,且這兩位女性經理也是經由十多年的資歷,理所當然升經理。因為女性員工有家庭以及工作兩方面的壓力,到了需要抉擇的時刻,大多數女性還是會拋開工作,回歸傳統婦女角色。

  由於缺乏職業訓練機會,一方面使得女性員工的工作報酬無法提升,另一方面也影響到她們的晉升機會。但女性員工無法像男性員工較順利晉升也有其他原因,持家的沉重負擔以及雇主的偏好都有影響。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女性在職場上深感無力而決定辭職,又會被雇主解釋為「女性對工作的不專心」,而且對女性員工的歧視合理化。

■期盼兩性平等的社會

  在傳統父權社會下,婦女的權利被踐踏,直到今天,大家高喊男女平等、女性抬頭,似乎以為現今社會已沒有所謂的性別歧視,但仔細想想,男女不平等的情況其實還是無所不在,無論是在教育、生活、甚至職場上,都還是可以發現男女不平等待遇的事實。

  若要真正改變這樣的事實,已不能再只是口頭上說說,或是訂定幾個沒啥影響力的法令敷衍一番。「男女平等」的觀念必須從小教育起,這樣才能真正對目前現況有所改善;而且促使兩性平等的責任,不應只是政府或企業的問題,亦不是光靠婦女團體奮力爭取就能達到的,而是整個社會必須一齊努力,才有可能朝兩性平等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