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工會向台新金控喊話: 工會已有捍衛會員工作權益的萬全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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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5/08/15
期數: 
第五十六期
      七月二十二日台新金控以每股26.12元的價格,總計365.68億元標得彰化銀行14億股現金增資特別股,取得彰銀22%的股權成為最大的單一股東。
  工會對於此次特別股標售案的投標者絕對沒有任何預設立場,只要是眼光獨到的投資者帶著充裕資金來投資彰銀,都能在打銷呆帳方面有顯著的成效,對改善彰銀資產品質更有相當的助益。
  但是,工會絕對反對任何罔顧員工權益,為求獲利不擇手段的金融禿鷹來傷害彰化銀行。工會的立場非常明確,亦即在保障本會會員工作權益的前提之下,忠於彰化銀行的長遠發展,並扮演好經營團隊諍友的角色。
  儘管台新金控短期內尚無法取得財政部所擁有17%彰銀的股權,不過一旦台新金控有意要長久經營彰銀,本著捍衛員工工作權益的職責,工會要特別呼籲台新金控,除了尊重與包容彰化銀行超過百年的既有文化,也必須依法遵守彰銀團體協約的各項規定,更希望將來能繼續維護彰銀得來不易、立基在互信基礎上的勞資協商機制,以保持和諧的勞資關係。
  八月二日傍晚,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在彰銀視訊會議上說,「我一定會遵守團體協約。希望彰銀行員能百分之百的留下來,大家一起打拼。」吳董事長更強調,「台新金只是入股,會在董事會上提出經營建議,短期內絕對不會合併,行員不用過份擔心。」工會當然不能光只是期盼吳董事長能信守承諾、說到做到;在彰銀的經營權可能產生變動之際,工會眼前首要的任務無他,就是充分保障本會會員的工作權,以及防止會員勞動條件的下降。
▓工會堅決捍衛會員權益
  對此,工會已擬定各項因應對策。對內部分,彰銀團體協約已於今年三月簽訂,此一團體協約有效時間為三年,也就是說屆時就算彰銀經營權易手,新的經營者仍必須遵守彰銀團體協約的各項規定。這當中包括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七條這兩條分別保障有意繼續留在彰銀服務和符合資遣條件的會員權益較重要之規定。
  前者可以有效避免經營者對會員的勞動條件進行不利的變更,或是任意調動會員至無法勝任的職位,再藉由績效考核的手段來損害會員工作權益;後者除了使會員於資遣離職時能獲得額外於法定資遣費的補償金之外,更重要的是,工會有權與行方就資遣計畫進行協商,以爭取會員最大的權益。
  除了團體協約有相當程度的保障之外,工會亦將繼續與行方協商來確保會員更多的工作權益。對外部分,除了與其他友會保持緊密聯繫,尋求可行的合作方案之外,工會更要求行政院金管會督促台新金控確實遵守相關法律規定。未來亦將積極向財政部爭取一席董事代表勞方,以扮演監督的角色。當然,工會以上種種的行動都需要所有會員的全力支持,以作為工會堅強的靠山。
▓團結一致,我們免驚
  雖然台新金控先前已有併購大安銀行,引發勞資爭議的不良紀錄,但彰銀擁有一項大安銀行所沒有的資產,亦即可以匯集員工集體力量的工會組織。
  本會秉持工會職責,將以凝聚會員集體力量的方式與經營者持續對話,期盼建立一個有勞資互信基礎的協商機制,除了捍衛會員包含工作權在內應有的權益,使會員在工作崗位上能全心付出,員工高度的向心力亦有助於彰銀永續經營,相信憑藉彰銀優秀的人力資源加上累積百年的品牌資產及龐大通路資源,必能創造勞資雙贏的局面。
  工會以捍衛會員權益為首要任務的立場從未改變,只要翻閱工會先前的文宣即可明瞭。自從彰銀現金增資特別股確定由台新金控得標後,工會因著眼於大局,為求謹慎周延,未在第一時間出面表態並安撫會員,造成許多會員這些時日以來惶恐、無心工作,工會在此向各位會員深深致歉!
  但工會同時也要向大家保證,您的聲音工會透過電話聽見了,您的意見工會也在留言版上看見了,沒有大張旗鼓並不代表沒有動作,工會的行動為了確保能達到最大的成效,時常必須私下進行以免打草驚蛇導致前功盡棄。請大家拿出參與五月二日會員大會的信心繼續支持工會,相信在工會努力把關之下,會員的工作權可以獲得堅定保障,絕對不會發生像其他沒有工會的同業在經營權易主之後,員工流離失所的慘況。既然工會對此有十足信心,也希望會員專心於工作,並對工會後續各項動作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