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銀行沉淪滄桑史 財團吞噬、員工何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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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2/02/15
期數: 
第十四期
  89年4月,由於中興銀行的逾期放款偏高而且過度集中在台鳳等企業集團,財政部針對中興銀行違法超貸台鳳集團進行重點金檢,此波金檢行動的消息曝光後,中興銀行即出現存款戶異常提領的狀況,當時五天下來,中興銀行47家分行就被擠兌了一百五十億元以上。有鑑於此,財政部於89.04.28宣布由中央存保公司正式進駐監管中興銀行,該行董事會、董事長暫時停止行使權限。這是民國80年開放商業銀行設立以來,第一家因經營問題而被主管機關進駐監管的新銀行,原董事長王玉雲則為此公開懊悔「我這輩子最大錯誤,就是開銀行!」之後,由於中興銀行增資150億元案確定無法完成,財政部於90.10.25依照銀行法及行政院重建基金管理委員會決議,指定中央存保公司為接管人,即日起由監管改為接管,接管期間為五個月(至91.03.25),並停止該行股東會、董事及監察人職權,接管人擁有業務經營權與財產處分權,此為重建基金首次接管商業銀行案例。此件違法超貸案的主因,係財團與民代結合成利益共同體,肆無忌憚地掏空銀行資產,加上部分金融機構負責人不僅視法令為無物,也未把金融監理機關的金檢放在眼裡,才會惡化沉淪至此。

  91.01.03中興銀行改採公開標售,但迄至91.01.25投標截止日,結果如外界預期無人參與投標,故原訂二月五日開標日確定不會舉行,財政部考量金融服務不中斷原則,不會以清算方式處理,表示未來將改為洽特定人議價方式辦理。據估計中興銀行淨值負數已逾三百億元,金融重建基金如何賠付將成棘手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