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銀行設下解僱陷阱 員工慘遭趕盡殺絕噩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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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彰銀工會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02/09/15
期數: 
第二十一期
  「我們這些員工究竟犯了什麼滔天大罪,要被這樣趕盡殺絕?」在銀行員全聯會八月十五日「銀行整人術大公開」的記者會上,M先生壓低了帽沿,盡量遮住臉孔,提出了強烈的質疑,怕被人認出而壓低的聲調,掩蓋了內心的激動。坐在桌前的另有三位當事人也戴著帽子、墨鏡,怕被認出來。
  從今年二月被安泰銀行解僱到現在半年多了,他們仍不敢在媒體曝光,因為最親近的家人還不知道他們被解僱的事實。今年二月四日收到解僱令時,H小姐當場哭了出來,即將臨盆的她在這之前的半年期間,努力地配合銀行的業績要求,並未要求轉調較為輕易工作,沒想到結果竟是得到一紙解僱令,她的勞保生育補助、八週的有薪產假立刻泡湯。
  二月一日安泰銀行公布去年考績時,消費金融部行銷推廣科的十二名行銷專員發現他們的考績都是丙等。成立於去年七月的行銷推廣科,當時編置達六十三人,半年來員工陸續離職,現在只剩下他們十二個人了,而考績全是丙,他們對於總行的政策完全「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
  因考績丙等而遭到解僱的他們,翻出了安泰銀行的「員工考績準則」,第六條規定:「當年度考績列丙等者,予以解僱。」就是這一條決定了他們的生死,可是他們記得的規定是「連續兩年度年終考績列為丙等者,予以解僱。」不服氣的他們多方打聽發現,該條規定也是在去年七月甫修正,就在他們從各分行調為行銷專員時董事會所通過的,而當年度安泰銀行全行中沒有人的考績是丙等。
  看來這項考績準則和解僱令都是衝著他們來的,這十二名員工才恍然大悟他們一步步地掉入了總行精心設計的解僱陷阱。行銷推廣科的成立與運作是如此草率與短暫,不禁讓人懷疑安泰銀行成立這個部們的真正用意是用來對付員工!
◎整人術大公開-小心你是下一個受害者!!
  解僱陷阱的第一步是公布行銷專員的業績目標點數與業績點數計算表。
  A小姐指著文件說明安泰行銷專員的專屬「超值全餐」。「以我四萬五的月薪來看,目標點數是140點,根據業績點數表的規定,信用卡五張正卡才算一點,如果我全部都拉信用卡,一個月要七百張。以一家分行的額度來看,最多不過是三百張。我一個人就要做超過一家分行的額度,簡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務。」
  換個角度來看,目前不少銀行已將信用卡業務外包,一張核准的正卡是300元,若A小姐一個月業績真有七百張正卡,那麼安泰銀行是不是該付給A小姐二十一萬元的薪水呢?
  文件上也顯示房屋貸款是十八萬元算一點,團體戶的消費性貸款是十五萬元算一點,個人戶則是五萬元算一點,還有個人汽車貸款要五萬元一點,國內基金要八萬元一點,國外基金要五萬元一點。因此行銷專員不論選擇哪一個項目來做,都不易達成目標。
  即使是最資淺的專員一個月也要107點,經理級的專員則要285點,後者每月要推銷1,425張信用卡,以25個工作天計算,一天要有57張的卡量,平均每八分鐘要推成功一張卡,這還不包括午休與如廁的時間!
  這樣高標準的業績有誰能達成呢?
根據安泰銀行去年八月份所公布的行銷專員業績,達成率最高者只有13.7%,將近三十位行銷專員的業績掛零,所有專員的業績達成率只有2%左右。
  這樣離譜的業績標準讓安泰總行有了逼退員工的藉口。「經理把我們叫去談,要我們自己看著辦,還把離職書拿出來,說是範本要我們參考。」去年十月份發生的事,如今H小姐說起經理的逼退嘴臉仍然忿忿不平。
  到了十一月,安泰銀行還公布了「行銷人員任用規劃案」,裡頭提供了三條路讓員工選擇,但每一項選擇對員工來說都是「不平等條約」。選擇之一是自願離職,安泰給予一筆離職金(實為資遣)。選擇之二是繼續接受上述高標準業績,三個月內未達成者應自願離職,無資遣費或離職金。選擇之三是先離職,再重新任用,但敘薪及業績標準皆降低。
  從口頭逼迫到丟出這樣的賣身契給員工,安泰的逼退動作已讓行銷推廣科的員工流失一半以上,有些離職員工為了顧全在金融業生存的機會,放棄了抵抗、掙扎與離職金,只求早點結束這令人煩惱的噩夢。因此到了十二月,行銷推廣部只留下這十二名不願放棄勞工尊嚴的員工。
  不要以為這十二名員工沒有地方去,這裡面有業績第一的經理級員工、也有從事銀行存放款業務的資深行員,或是從事法務催收的法律人才,他們都不曾承辦行銷業務,唯一的職前訓練是上線前一天總行舉辦的「消費金融行銷專員訓練班」,課程時數共計七小時又二十分鐘!
◎你真的捧得穩你的飯碗嗎?
  自新銀行開放之後,台灣金融業進入戰國時代,銀行員的勞動條件不復以往,而合併與合組金融控股公司的「潮流」出現後,銀行員業務員化的程度更是與日俱增。本會刊第十二期曾刊載「銀行員『業務員化』的危機」一文,文中道盡了銀行為求競爭推出琳琅滿目的業務,而不顧銀行員專長、能力的經營亂象。
  而從安泰銀行此次設下的解僱陷阱來看,銀行經營者將銀行員業務員化的手法更上一層,簡直是吸乾了這些銀行員的勞力、腦力、青春與忠誠度之後,再一腳踢開。
  目前這些員工的年齡多高於三十五歲,更有數名已屆齡退休,奉獻了大半輩子給銀行,最後卻落到「拿丙等、被解僱」的下場,退休金連一毛都沒有,這群銀行員也面臨了中高齡失業勞工的困境,銀行員手捧的金飯碗不僅生銹,還摔破落地。
  如果一家銀行對員工都無法「待之以誠」,那麼這家銀行如何能提供令人信賴的服務呢?這種惡整員工的行徑不僅讓銀行的「誠信」招牌蒙羞,而惡意解僱員工所衍生的再就業問題、老年經濟安全問題,等於是將企業經營成本任意轉嫁由社會承擔,對自許「社會公器」的銀行來說,真是無比的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