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銀工會致市議會陳情書 暫緩審議北銀與富邦金控合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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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2/09/15
期數: 
第二十一期
主旨:
  為台北銀行高層利用議會休會期間,恣意規避市議會監督私下與財團簽訂秘密協約,並拒絕與工會協商、溝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宣布納入富邦金控旗下。期間,並為達成該目標,罔顧社會正義非法解僱工會常務理事,剷除反金控要角,造成北銀三千多位員工不滿、忿怒,引發重大勞資爭議案。為此,懇請 貴黨團、議員就北銀金控案在北銀未與工會充分協商、溝通並獲得員工同意之前暫緩審議該案。
理由:
  一、台北銀行於民國五十八年成立迄今,其經營績效、盈餘創造、資產品質在同業間均名列前茅。復於九十一年取得電腦彩券發行權五年,北銀股價頓時成為金融類股之王,屬信評A級之銀行為不爭之事實,其優越條件足可自組金控或合併他銀行乃無庸置疑之事。惟於今,市府與北銀高層罔顧員工反對下執意將該金雞母賤賣給背袱產險、壽險、證券…等龐大損失風險極高之富邦金控,實令人不解?
  二、本會針對北銀未來發展曾多次向北銀、市府表示關注,同時要求於進行購併案時要參與該決策小組,但北銀與市府均以「必然會在考量保障員工權益…等」理由拒絕,所有購併作業均由幾位高層人士在黑箱中秘密進行。甚至為搬開金控絆腳石於91.7.16非法解僱工會常務理事黃玉炎引發重大爭議。此等做法檢視91.8.8宣布金控後之契約中即可證明員工權益保障闕如,事後說明會以解僱黃君暗示逼迫員工簽字同意北銀被控之事實。
  三、北銀與市府高層處理金控案均選擇在議會休會期間進行招親、評估等作業,及以換股方式賤賣北銀,旨在規避市議會之監督、審理,並違反府頒之「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辦法」,更視議會於何物?
  四、北銀三千多位員工自宣布被富邦「金控」後,個個錯愕、不滿、忿怒、惶恐、失望…,已無法正常提供勞務,惟恐步上大安銀行被台新「金控」之命運到處投訴;而工會方面亦正以「搶救北銀、拒絕被併購」之訴求醞釀發動罷工,表示拒絕被金控(合併)之嚴正抗議。
  五、本會成立七年餘均秉承「追求永續經營、提昇北銀競爭力」之宗旨與理性進行雙方之溝通,順利移轉民營化即可證明;本會深知金控、合併乃時勢所趨,因此我們主張「三反:反亂併、反黑箱、反賤賣;三要:要參與、要協商、要保障」。據以表達如下之立場與堅持:
(一)金控應循法定程序-杜絕黑箱作業
  台北銀行應否納入金控,台北市府何時釋出公股,應由主管機關依據「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辦法」之規定由議會監督審理,倘主管機關認為不需經由預算程序,亦應召開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清楚辯證,以解員工及投資大眾疑慮,執行過程亦應有員工代表參加及適時之揭露,以表誠信。
(二)員工工作權益應予保障-簽訂團體協約
  台北銀行納入富邦金控之後,勞動條件勢必改變,雖資方信誓旦旦聲稱維護勞工權益,惟並無具體承諾;本會主張勞資應儘速進行協商,對留任或不留任員工之待遇應訂立規範明確之團體協約,清楚釐清股東、銀行與員工三方之權利義務,以昭公信。
  台北銀行員工以高素質的工作績效,締造三十三年來之亮麗表現,為因應金融情勢之變化,對於行方所作經營策略之選擇,本會充分理解與支持,惟勞動關係之基礎應奠基於雙方之誠信與良好之互動,本會反對任何片面之決議與決定,尚祈 貴黨團、議員體恤下情,為保障本會員工爭取合理之權益及捍衛「台北銀行」拒絕被消滅之神聖使命,暫緩審查「北銀及富邦金」合併案。為禱
右 陳
台北市議會
  陳情單位:台北銀行產業工會
  理 事 長:沈介三
200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