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銀產工
Tagged:  •  
出刊日期: 
2001/01/15
期數: 
第一期

  台北銀行於1999.11.30完成移轉民營,工會在移轉過程費盡心思,運用智慧進行協商、談判,冀望在股價訂定、移轉時機、員工權益保障等方面創造勞、資、政三贏局面。據此,工會有效利用勞資會議等進行協商,得於2000.7.12簽訂全國銀行業第一份團體協約。此外,原公營時代之權益仍繼續享有,並增列了:(1)工員13%優惠存款額度與行員同。(2)工員請休、病、事、喪、娩假天數完全與行員同。(3)留任人員年資結算金之優惠存款額度200萬元,利率為一年定儲+0.75%;民營後之退休人員額度提高為600萬元,利率亦同。(4)績效獎金發給為2.55個月(不含考績獎金)。(5)公司章程明定員工紅利為稅後盈餘8%(6)民營化5年內專案資遣給予(6+1)個月的補償金。(7)制(修)訂經理人任免準則、行員薪給規則、行員進用規則、行員升遷考核規則、行員本薪核敘及考核獎勵辦法、工讀生僱用及晉升辦法及行員各項補助及慰問金發給辦法…等。(8)完成勞退金以精算師報告之標準率(13.1%)提撥。(9)工作規則修訂明確規範不適任人員終止契約之條款及增列公平正義之程序。(10)未設廚工單位之行員加給1,200元午餐津貼。(11)增提3,060萬之職工福利金及出納津貼1.8億之無息轉存福利金。

  另外,在工會群策群力及會員團結下,我們達成人人皆曰不可能的任務:(1)全行不休假加班費之結算金補發3億餘元;(2)2001年調薪4%。我們深信「沒有不可能的事,只有不可能的人」,工會將本於永續經營之理念,爭取進入董事會參與經營決策及嚴密監督,提升北銀競爭力。

Tagged:  •  
出刊日期: 
2002/09/15
期數: 
第二十一期
主旨:
  為台北銀行高層利用議會休會期間,恣意規避市議會監督私下與財團簽訂秘密協約,並拒絕與工會協商、溝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宣布納入富邦金控旗下。期間,並為達成該目標,罔顧社會正義非法解僱工會常務理事,剷除反金控要角,造成北銀三千多位員工不滿、忿怒,引發重大勞資爭議案。為此,懇請 貴黨團、議員就北銀金控案在北銀未與工會充分協商、溝通並獲得員工同意之前暫緩審議該案。
理由:
  一、台北銀行於民國五十八年成立迄今,其經營績效、盈餘創造、資產品質在同業間均名列前茅。復於九十一年取得電腦彩券發行權五年,北銀股價頓時成為金融類股之王,屬信評A級之銀行為不爭之事實,其優越條件足可自組金控或合併他銀行乃無庸置疑之事。惟於今,市府與北銀高層罔顧員工反對下執意將該金雞母賤賣給背袱產險、壽險、證券…等龐大損失風險極高之富邦金控,實令人不解?
  二、本會針對北銀未來發展曾多次向北銀、市府表示關注,同時要求於進行購併案時要參與該決策小組,但北銀與市府均以「必然會在考量保障員工權益…等」理由拒絕,所有購併作業均由幾位高層人士在黑箱中秘密進行。甚至為搬開金控絆腳石於91.7.16非法解僱工會常務理事黃玉炎引發重大爭議。此等做法檢視91.8.8宣布金控後之契約中即可證明員工權益保障闕如,事後說明會以解僱黃君暗示逼迫員工簽字同意北銀被控之事實。
  三、北銀與市府高層處理金控案均選擇在議會休會期間進行招親、評估等作業,及以換股方式賤賣北銀,旨在規避市議會之監督、審理,並違反府頒之「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辦法」,更視議會於何物?
  四、北銀三千多位員工自宣布被富邦「金控」後,個個錯愕、不滿、忿怒、惶恐、失望…,已無法正常提供勞務,惟恐步上大安銀行被台新「金控」之命運到處投訴;而工會方面亦正以「搶救北銀、拒絕被併購」之訴求醞釀發動罷工,表示拒絕被金控(合併)之嚴正抗議。
  五、本會成立七年餘均秉承「追求永續經營、提昇北銀競爭力」之宗旨與理性進行雙方之溝通,順利移轉民營化即可證明;本會深知金控、合併乃時勢所趨,因此我們主張「三反:反亂併、反黑箱、反賤賣;三要:要參與、要協商、要保障」。據以表達如下之立場與堅持:
(一)金控應循法定程序-杜絕黑箱作業
  台北銀行應否納入金控,台北市府何時釋出公股,應由主管機關依據「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辦法」之規定由議會監督審理,倘主管機關認為不需經由預算程序,亦應召開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清楚辯證,以解員工及投資大眾疑慮,執行過程亦應有員工代表參加及適時之揭露,以表誠信。
(二)員工工作權益應予保障-簽訂團體協約
  台北銀行納入富邦金控之後,勞動條件勢必改變,雖資方信誓旦旦聲稱維護勞工權益,惟並無具體承諾;本會主張勞資應儘速進行協商,對留任或不留任員工之待遇應訂立規範明確之團體協約,清楚釐清股東、銀行與員工三方之權利義務,以昭公信。
  台北銀行員工以高素質的工作績效,締造三十三年來之亮麗表現,為因應金融情勢之變化,對於行方所作經營策略之選擇,本會充分理解與支持,惟勞動關係之基礎應奠基於雙方之誠信與良好之互動,本會反對任何片面之決議與決定,尚祈 貴黨團、議員體恤下情,為保障本會員工爭取合理之權益及捍衛「台北銀行」拒絕被消滅之神聖使命,暫緩審查「北銀及富邦金」合併案。為禱
右 陳
台北市議會
  陳情單位:台北銀行產業工會
  理 事 長:沈介三
2002年8月26日
Tagged:  •  
出刊日期: 
2002/07/15
期數: 
第十九期
  2002.5.28.工會一則「拒絕被併購,董事選工會」之文宣,旨在呼籲會員股東主動支持工會進入董事會,避免北銀被利益薰心的董事出賣,員工頓時成為某金控公司刀上俎肉,而宣示將捍衛三千多位員工的工作權。詎料,林、丁二位大人搞不清楚就按捺不住對號入座,還痛快地修書狠狠羞辱工會一番,也因此惹火了工會理、監事。針對這封信及被「金控」一事之疑問,工會提出五問:

問一:金控那冇好康,大人猴急甚麼?
  在評估購併報告未出爐、問卷結果(政大選舉中心)一片反對的情形下,就做出「但與他人合組金控應是較明確的方向」執意蠻幹,實令人不解?據聞大人順利推動嫁為人妾,李述德任董事長、丁予康任總經理、林基源榮退、馬英九競選經費免煩惱,什麼好康的都在那!怪不得市坊有「金控三人行,德基馬好康!」的流言。

問二:啥事都不懂,談什麼專業?
  二位大人數落工會沒專業、沒知識,二位大人自譽夠「專業」,何以賣基金、推信用卡虧了好幾億、存放款業務大量流失、逾放節節上升。還有:
1.違反工作規則進用劉億良卻要張連背黑鍋。
2.違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將本行員工登錄受僱於台北銀行保險代理人公司,造成同時受僱於兩個雇主。
3.違反公司法第15條、銀行法第22條、保險法第137條經營保險業務被財政部罰款在案。
4.違反勞動基準法、證券交易法均罰款在案。
5.違反團體協約法、勞資會議決議,造成重大爭議,在勞工局前科累累。
6.違反公司法自肥加薪,遭股東炮轟後再提股東會追認。
7.學術上稱「併購」一詞係包含合併、購併、金控之統稱,大人難道不解法律名詞與學術名詞之別嗎?竟教訓起工會應慎用專有名詞。
8.北銀工會擁有22張股票為法人股東,依公司法參選董事乃法之容許,二位何以會有「角色錯亂?法理上有無扞格?」之不成熟思維。

問三:金控黑箱作業,有誰相信大人?
  金融業合併、金控是未來趨勢,因此工會早在兩年前就編纂「金融合併因應手冊」,並提出「反亂併、反黑箱、反賤賣」之訴求口號。於今,大人不顧員工心聲及工會的反對下執意摸黑進行,所圖的是什麼?明眼人心知肚明。此關係台北銀行存亡之大事卻瞞著工會和財團私相授受並且簽訂秘密協定;反過來又要員工相信大人的決策,這種玩弄員工的兩面手法只有「鬼」才會相信。

問四:陽謀-先控後併;陰謀-消滅北銀!
  孰不知參加他人金控即成為他人的子公司,審視屬意北銀的金控公司哪家沒有自己的銀行,設若北銀成為他們的子公司,先來個裁員、換血,過兩、三年合併北銀換上他們的招牌,北銀就消失在地球上(大安銀行即一例),這與提著同志的首級向敵人輸誠、邀功何異?

問五:放任謠言四起,真的事假不了!
  近來銀行盛傳:「加入金控北銀將裁員三分之一、年齡加年資超過五十的員工工作權不保」,已經好幾個月,卻不見二位人大人公開否認或說明,反而要求員工要有判斷謠言的智慧。除非這些話是真的;否則依二位大人的個性絕不容許流言四射,說不定還要辦人哦!

■大人,快覺醒吧!
  工會對北銀未來的發展一向秉持「追求永續經營、提升競爭力」,只要合乎該宗旨工會會認真考慮;如果是「損人不利己或損人利己」的工會絕對反對到底。諺曰:「錯誤的決策比貪污更可怕」,大人啊!別聽信狗腿族的讒言做出葬送北銀三千多位員工的家庭的決定。工會的立場非常清楚即是「支持對的決策、捍衛會員權益」,凡涉及員工權益而未經與工會協商的決策只有選擇「反對」一途。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