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銀年終獎金調解 資方拒簽字調解不成立
出刊日期: 
2003/03/15
期數: 
第二十七期
  中國國際商銀於去年十二月董事會決議調降固定年終獎金,由三個月調整為兩個月,事前未經工會協商同意,引發員工譁然反彈。工會隨即向北市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並於92.2.26召開調解會議,雖然調解委員認定「已變更勞動條件不利於勞方」,並建請資方再與工會溝通,然因資方代表拒簽調解方案,調解不成立。
  此次年終獎金調解案,是中銀一連串調降勞動條件之一,去年以來,中銀實施新的薪酬制度,拉大乙等考績比例,考績晉薪也縮減一半,現在又將一個月的固定年終獎金移為考績獎金。觀諸整個薪酬調整方式,其實是讓薪資制度更為彈性化,增加資方對行員的掌控權,致使行員充滿不確定感。
  行員對於資方調降勞動條件的動作頻頻,早已累積不滿情緒,加上之前中銀林董事長於會員代表大會上曾經表示變動僅在高層實施,因此年終獎金案一出來,行員的反應激烈,工會理監事會也通過決議,在調解案破裂之後,規劃抗爭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