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積極推動公司治理 發揮外部監督制衡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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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3/05/15
期數: 
第二十九期
  高雄銀行民營化後員工幾為魚肉、祭品,所幸工會在全體會員團結合作,並獲上級工會及各友會支持下,終將勞資衝突由敵意、猜忌,逐漸化解為協商、合作。三年來已建立勞資會議機制、訂定工作規則、締結團體協約、爭取人評委員勞方代表、設立保障工作權基金、握有高雄銀行股份為高雄銀行主要股東之一,正按照既定目標,朝向產業民主化、行員自主化邁進。
  然而時代丕變,金融競爭日熾,經營與所有權的分離,產生嚴重「代理問題」,造成許多違法經營弊端,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發生後,強化「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機制被公認為預防企業危機發生的良方,尤以2001年美國安隆公司(Enron)、世界通訊(World com)、線上時代華納(AOL TIME Warners)、強生製藥(Johnson)等企業醜聞案頻傳後,陸續引發金融危機,造成投資大眾嚴重損失;而國內在1998年一連串地雷股事件後,中興銀行、高雄企銀等金融業,由於董監事、經理人濫用職權,以銀行為私器,以五鬼搬運法掏空銀行,大量呆帳、經營不善之後果,除造成社會之不安外,對於員工工作權之保障、投資大眾的利益更造成嚴重的傷害。
  所以,工會除以爭取會員之權益為最大責任外,更以救亡圖存之理念,鞏固高雄銀行經營的最後一道防線為己志,並已就公司治理展開一系列之活動,期在高雄銀行建立公司治理制度,以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董監事職能、尊重員工、客戶權益、提升資訊透明度,真正能保障會員工作權。
  此外,工會不僅推動行員自主化,並積極推動產業民主化,除籲請謝市長早日落實民進黨黨綱,實行「勞工董事」外,並將聯合友會推動修法,官股持股20%以上應至少有一席勞工董事。我們深信藉由工會集體力量,將能促使政府及銀行經營者,注重公司治理機制,有效執行公司治理,如此不僅可達成提升銀行營運效率,更可保障銀行資產及客戶、股東、員工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