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反對中信局「切割出售」
出刊日期: 
2005/06/15
期數: 
第五十四期
      編按:由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議中央信託局民營化計劃案,在中信局員工強烈建議壓力之下,工會最後雖極力爭取委員會不要通過「切割出售」方案,惟立院財委會仍決議中信局將採行「切割出售」的民營化方案;面對群情激憤的會員,工會於94.05.31以聲明稿說明與立委交涉過程。至於各方對於本案的態度與發言,請詳見http://www.bankunions.org.tw(銀行員全聯會網站留言板)。

  有關立法院財政委員會94.05.25.審查「財政部報告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民營化計劃」審議情形,以及中信局工會緊急函請林立委益世撤回提案乙事,由於事涉中信局未來發展及員工權益,中信局工會事後發布聲明向全體會員說明如下:
  (一)本會於94.05.11行政院核定本公司民營化計劃方案後,「員工權益保障」及「反對切割出售」任一訴求,必須取得立委支持才能成功。本會即積極向立委陳情尋求支持,並發動員工發揮個人人脈關係向立委陳情遊說,分別獲有不同回響,惟多數立委僅願支持如何確保員工權益之訴求。
  (二)潘委員維剛前受本公司員工陳情係執意堅持「反對切割出售」,但議場其他在野委員並未表態會給予支持,且潘委員若堅持己見,主席郭委員正亮嚴正表示反對,並將發動執政黨委員甲級動員令對決,情勢顯然未必對潘委員有利(按非該委員會委員無表決權)。盧委員天麟亦向本會幹部及同仁說明立委審議立場:若提「反對切割出售」提案,即不應還有要簽訂團體協約及員工權益保障之訴求(亦即表決輸了,就不應回頭還要再談爭取權工權益);反之,目前要爭取簽訂團體協約及員工權益保障,須在切割出售民營化之前提下立論方能成立。
  (三)本公司員工(含已退休前輩)因分屬不同業務部門、年齡層、身份別(從業人員及非從業人員),各有不同考量與分歧意見,本會王理事長當日於財政委員會議場衡酌大局,須當機立斷就「員工權益保障」或「反對切割出售」最大勝算擇一決定,故決定以確保「員工權益保障」為首要,並回應在場各委員請求支持。嗣經在場委員折衝協商妥協,最後朝野立委各退一步,不動用表決,一致通過潘委員維剛及蔡委員正元有關員工權益保障提案之決議(未處理潘委員維剛所提「反對切割出售」議題)。
  (四)另本會緊急函請林立委益世撤回提案乙事,本會先前曾向蔡委員正元陳情,蔡委員願出面就員工權益保障部分,邀集財政部國庫署官員及本會再共同協商獲致共識,並願於財政委員會審查時提案促成有利決議。又高雄地區同仁另尋求當地林立委益世能給予支持「反對切割出售」,林委員亦於預算委員會提案箝制。但蔡委員獲知此舉大為不悅,稱工會不應玩弄兩面手法,應即就「員工權益保障」或「反對切割出售」擇一決定,若本會選擇後者,蔡委員決定撤回原提案,並拒絕日後有關本公司或工會陳情、協商等事宜。鑒於「員工權益保障」事項好不容易獲出席委員支持通過,而「反對切割出售」提案並未獲委員支持,故另委請林委員益世之提案須立即撤回,以顧全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