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中信局切割出售
出刊日期: 
2005/05/15
期數: 
第五十三期
▓員工反對切割出售 倡議要合組國營金控
  財政部為加速完成陳總統「二次金改」宣示,決定將中信局以「切割資產」出售方式民營化,工會表示,財政部並未尊重中信局內部專業評估,亦自始未與工會溝通協商,更漠視員工心聲,即片面決定切割出售。
  員工不滿該方案對中信局未來及員工權益殺傷最大,引發極大反彈,雖然高層多次信心喊話、自信滿滿,但工會及員工均難以接受這般粉飾太平、自欺欺人之作為。中信局員工心理已難撫平,申請轉調他單位者紛紛湧現,此次全聯會0502大遊行員工反應熱烈,高呼反對切割出售、倡議合組國營金控。
▓員工權益配套措施空洞有欠具體
  中信局內部規劃民營化作業,雖尊重切割出售部門員工之去留意願,以保障其工作權益,但工會表示民營化計畫書內對多餘人力問題極須政府協助辦理安置,卻未見財政部提出具體可行措施,僅表示將積極聯繫相關部會辦理,工會強烈質疑該部於民營化時願意負責協助人員安置之誠意及時效,屆時很有可能跳票。
▓未確實評估成本效益即草率決定
  工會表示中信局資產品質甚佳,歷年來經營績效顯著,對挹注國庫收入貢獻甚大,財政部將中信局以「切割資產」出售民營化,創公營銀行機構民營化之惡例,且未見該部就員工權益保障、未來業務發展及考量國庫收入等予以具體評估,決策即由上而下草率決定。中信局未來能賣好價格,且員工權益維護能有效確保,攸關中信局民營化是否順利成功,共創勞資雙贏,否則引發員工強烈反彈甚至抗爭,出售收入不敷員工年資結算等支出,國庫還須倒貼,反有「賤賣國產」之嫌,「民營化」可能淪為「財團化」。
▓中信局工會堅決要求
一、財政部應撤回中信局民營化計畫書,重新檢討並與工會溝通協商;或規劃包括中信局在內之公營銀行合組「國營金控」方案,對配合國家金融政策,穩定金融市場,激勵金融整併風潮,具有正面指標意義。
二、未來得標機構應概括承受願隨同業務移轉人員,且保障5年工作權,不得無故解雇。
三、中信局人力安置計畫,財政部應先行提出具體可行措施,並應負責協助於民營化後6個月內完成安置。
四、中信局本為領有銀行業執照之公營銀行,民營化前已退休員工之退休金存款優惠利率計息,仍應比照其他已完成民營化之公營金融機構續予辦理,且應以提撥專款信託方式繼續維持。
五、中信局應於民營化前與工會簽妥團體協約。
六、中信局在勞資爭議案件未解決前不得民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