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來了—司法正義遲來,北銀已成歷史
Tagged:  •  
作者簡介: 
本會創會理事長、會訊編輯顧問
出刊日期: 
2005/03/15
期數: 
第五十一期
      畢生難忘的日子(2002年7月16日),台北銀行總經理丁予康為與財團共謀一圓「金控春秋」大夢,罔顧法令,對筆者羅織「對雇主重大侮辱」莫須有之罪並予解聘,以剷除其所欲金控大道的頑石及心中大患。
  歷經2年7個月「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最高法院終於2005年2月17日駁回北銀上訴,維持高院二審:「確認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僱傭關係存在」之判決,全案三審定讞。期間,除了家人全力支持外,昔日工會戰友伙伴鬥陣力挺,著實讓我銘感五肺永生難忘。借此一隅以感恩的心向伙伴們致敬,並說聲「謝謝您們」。
  我回來了。金賀(編按:溫金賀先生為北銀資深工會幹部,與作者共事打拚,但不幸已於去年12月英年早逝),對工會你總是無怨無悔的付出,臥塌病床飽受病痛之苦時,仍不忘關懷我的訴訟案。不幸的,你卻來不及和我分享勝訴「回去工作」之喜悅,即與我們永別。你的走雖是我心中的慟,但有生之年我永遠懷念你-金賀,安息吧!
  於今,司法雖還我公道與正義,也明確指陳北銀違法解僱之論證,然當時的夢魘至今仍揮之不去,不禁黯然神傷。
■慟!馬英九包庇、丁予康違法
  回顧北銀被富邦併吞,給員工、投資人、台北市政府、客戶…有帶來利多嗎?馬英九、丁予康等人吃了「富邦魚翅宴」至今仍口齒留香;兩年來員工大逃亡、投資人怯步、客戶訐譙、主要業務衰退…,不也印證了「大人甭再騙了!」的五大質疑嗎?
  綜觀,北銀被控合併案進程中,馬英九和丁予康雙簧秀唱作俱佳。試想,解僱筆者若非馬英九首肯,丁予康哪來的熊心豹子膽?馬英九、李述德、林基源、丁予康、何昌明、王南豪及人評委員中不乏學法者,焉有不知以「重大侮辱」解僱黃玉炎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腳的,但卻喪盡良知縱容丁予康違法蠻幹,所圖何來?司馬昭之心矣!
  案經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方案之指正及台北市政府勞工局之糾正函咸認「本件資方解僱不當,應立即回復勞方原職」,丁予康違法乃不爭之事實。馬英九還假惺惺一方面囑咐筆者申請訴訟補助款,另方面繼續縱容丁予康恫嚇北銀員工,以遂渠等金控春秋大夢。這與「嘴念經,手屠刀」之行徑何異!
  馬英九明知丁予康違法亂紀之事,卻不敢撤換丁予康總經理,任由他繼續為所欲為,搞得北銀員工人心惶惶,實令人百思不解?筆者不禁要質疑馬市長您是「魚翅在哽」抑或「馬辮子被捉」有苦難言,不得不縱容包庇丁予康違法。
  馬市長,由於您處理「北銀違法解僱黃玉炎」案,顯現出如此地沒魄力,既懦弱且無能又顢頇。結果「馬英九縱容包庇丁予康違法」之事實,毀了您「不沾鍋」的形象;丁予康戕害工會幹部的惡名在台灣將無法抹滅,是勞工團體的頭號敵人,也是北銀的千古罪人。
■驚!殺雞儆猴,樹倒猢猻散
  快報:黃玉炎被丁予康幹掉了!
  怎麼辦?北銀工會的直覺反應。當時有人力主不惜抗爭到底;有人聞之膽顫失色;更有人懼怕丁予康「秋後算帳」急於劃清界線;也有人為五斗米折腰轉向擁抱丁予康大腿…,人性百態表露無遺。
  諺曰:「樹倒猢猻散」。為了仕途,為了工作權,工會幹部噤若寒蟬或閃人選邊靠不啻為人性?丁予康膽敢違法「殺雞儆猴」,不正是他欲消滅工會的目的與手段嗎?我們又何忍過於苛責。
  反觀銀行員全聯會聞訊,錯愕!震驚!旋即結合全產總、台灣勞陣、石油工會、北市產總等各友會及所有會員工會,成立專案小組,全面動員展開系列抗爭,向媒體、社會嚴厲控訴「北銀非法解僱黃玉炎、馬英九包庇丁予康違法」。
  銀行員全聯會不惜動用一切資源進行一連串的抗爭,所為何來?莫不為捍衛會員及工會幹部的工作權。一則擔憂寒蟬效應發生,工會幹部怕怕,繼而影響工會運作;另則沉痛呼籲工運團體、政府正視此一解僱案,避免非法解僱事件繼續燎燒。
■解僱雙輸,正義遲來
  兩年多來筆者沉思感慨,當年馬英九、丁予康在推動金控合併一事,未能聆聽員工心聲,拒絕與工會協商,漠視「大人甭再騙了!」之五問,執意蠻幹解僱黃玉炎,雖贏了金控春秋大夢,卻輸了馬英九、丁予康的形象;消滅了台北銀行,同時也粉碎了三千多位北銀員工「以行為家」的夢。最高法院判決:北銀違法解僱黃玉炎勝訴。這樣的結果,孰輸孰贏?
  真相雖大白,正義卻遲來。「北銀違法解僱黃玉炎案」之判決,法理論述明確。銜命執行工會決議係屬工會活動非個人行為;馬英九競選經費免煩惱等語及有無賤賣公司、資產損及員工權益等言,亦屬可受公評之評論,尚難認係屬重大侮辱;雇主濫用其優勢地位,不循團體協商或以工會為對象之爭議調處方式進行,不得僅對一人為處分,影響其個別勞動法權益,故解僱黃玉炎顯為不合法。
  從籌組工會迄今17年,筆者深切體會,勞資雙方關係應對等非對立,是夥伴非奴隸,多溝通少權謀,勤協商不挑釁;而勞資和諧端繫於勞雇雙方將心比心、榮辱與共、命運共同之共識營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