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雇主別用業績惡整員工!安泰銀行非法解僱,勞方一審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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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彰銀產工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04/03/15
期數: 
第三十九期
      二○○二年二月遭安泰銀行以「考績丙等」為由解僱的七名員工,歷經一年半的訴訟煎熬,今年二月九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安泰銀行應回復勞方當事人工作權。宣判的這一天距離當事人遭惡意解僱已滿二年。
二○○二年八月一日,八名當事人前來銀行員全聯會尋求協助,之前他們已找過台北市勞工局進行協調,因資方不願簽字而調解不成立;也委託律師向安泰銀行提起訴訟。多方尋求管道的他們,在曾待過台北銀行的同事指點下,工會成了他們新的希望。當時全聯會協助他們召開記者會,揭發安泰銀行整人伎倆,我有幸得到當事人的信任,一年半來陪同他們出庭,了解他們一路走來的艱辛歷程。
▓失業不敢讓家人知道
「從來沒想過會失業!」多位當事人吐露被解僱的心情時不約而同都提到這點,要告訴家人「我失業了」更是難以啟齒,除了擔心官司結果,還要花費心思隱暪事實,心理壓力著實不小。T先生就靠著積蓄瞞著太太半年,而H小姐的處境卻困難多了,當時她懷孕即將臨盆,和婆婆同住的她,每天仍挺著大肚子出門,時間到了才能回家,失業是H小姐和婆婆之間「公開的秘密」,兩人之間緊張的關係也影響夫妻感情,吵架成了家常便飯。
無預警失業帶來的生計問題,讓多位當事人不得不先領資遣費,更有當事人為免橫生枝節,連資遣費都不敢提領,就怕資方一口咬定當事人已同意資遣。律師則協助領資遣費的當事人發函聲明並非同意資遣,而是因為生計困難而暫時動支,幸而此點獲得法官採納,未產生爭議。
經濟中斷的生活窘境令當事人傷神不已,W先生小孩的學校要求一學期要去欣賞音樂演奏會一次,但是門票高達八百元,W先生說家長要陪孩子進場,但又不能丟下小一的孩子在家,最後全家人只好都去,花費上千元,這對失業的他來說,是非常奢侈的開銷。
倒是Q先生已屆臨退休,還好不用擔心生計問題,等於是提早離開職場,但另一位差沒幾年就可退休的T先生卻仍有經濟壓力,因為孩子還在就學,幸好他找到的工作仍在同業,薪水維持一定的水準。而R先生則轉換跑道,解僱事件一直沒有落幕,他已對所有協助管道失去信心,包括打官司,所幸他找到一個更好的工作,立刻撤銷告訴,開始新生活。
打官司的裁判費是另一件頭疼的事。繳了裁判費,未來的生活費就沒了,但是不繳就告不下去。要繳裁判費時,當事人已失業近一年,資遣費和失業給付所剩無幾,工作又無著落,上萬元的裁判費對他們來說成了天文數字,部分當事人為了錢事焦頭爛額。
裁判費嚴重影響官司進度,先是法院釐清裁判費的計算基準,之後當事人卻付不起裁判費而導致法官無法開庭。等到當事人經由北市勞工局的訴訟補助解決裁判費,而得以繼續開庭時,又過了半年。這段期間當事人的士氣最為低落,處在一個不上不下的時間點上,要放棄嫌可惜,不放棄卻又不知能不能撐下去?「你今天要我生要我死,一句話就講得明明白白,不要拖了。」那段期間,A小姐常把這句話掛在嘴邊。
▓勝訴,沒有喜悅
「我因為被解僱,沒錢繳房貸,生活也有困難,有一餐沒一餐的,去找工作還一直被拒絕,這些折磨怎麼會是這幾個月的薪水可以彌補的?」A小姐在得知判決結果時,難掩心中的失望。她為了生計而去工作,卻被法官認定「主動」終止與被告之勞動契約關係,「難道要我餓死嗎?」A小姐心裡納悶質疑。
當事人當然想要回復原職,所以才總是找打零工的工作,「為了要開庭,找的工作要容易請假的。」A小姐和H小姐一直努力尋找工作,但許多應徵條件並不利於她們,「年紀要三十五歲以下的,還要有工作經驗,連賣衣服也問妳有沒有經驗。」我靜靜地聽她們把自己的求職經驗當成笑話,自娛娛人。
求職、被拒、再找工作、老闆苛扣薪水或是業績未達標準、離職,這一年來A小姐和H小姐就在這過程中循環數次,A小姐強烈的期盼司法判決能終止這看似無盡的未來,結果令她大失所望。得知判決結果當天,她們兩人在家中喝個酩酊大醉,希望藉著酒精麻醉長期以來的複雜情緒:遭到否定的、震驚的、孤立無援的、憤怒的、不解的…。情緒適度的發洩反而帶來振作的力量,沒幾天,她們坦然地接受未來仍有好長一段路要走,工作和生活必須回歸正軌,才能長期抗戰。二月二十七日在律師事務所討論案情時,剛又找到工作的H小姐仍特地請假出席,當律師問她是不是要再上訴時,她以堅定的聲音說:「我當然要上訴。」
另外四位沒有工作的當事人,固然得以回復原職,不過要等到三審定讞才算見真章,到時能不能回去?回去後會不會被惡整?仍是他們心頭的憂慮。加上最近又聽聞安泰銀行改變手法,以逼退方式對付員工,看來安泰員工要能「平安順泰」到退休,還真是前途多舛、命運未卜!
▓警告!此路不通
當銀行員的工作內容逐漸轉為業務員後,因業績不佳而遭解僱成了銀行員惡夢的開始。安泰銀行違法解僱的案例,法院判決勞工勝訴,這個結果給現今金融業一個極大的警惕:想要以業績來惡整員工的路,是絕對行不通!自此案發生後,工會對於以業績為由解僱員工的案例即特別關注,工會呼籲若有銀行員面臨此種威脅,應尋求協助;並警告雇主不要成為破壞勞資和諧的兇手,以免弄得惡名昭彰,賠掉企業形象。(法律見解參見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