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對所有人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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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禿鷹的晚餐》作者
出刊日期: 
2007/04/15
期數: 
第七十六期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立法院通過一讀,銀行業者與主管機關的反彈一如預期。但是,任何主張破產法只是不當同情弱勢、嚴重打擊金融產業的人,必須回答一個明顯的反例:為何在美國如此高度資本主義化的國家,擁有全世界最寬鬆的破產法,卻也有全世界最有競爭力的金融業?
其實美國是過度寬鬆了,2005年雖然修正調高門檻,從全球的觀點來看仍然是相當寬鬆的。英國、德國、法國、盧森堡、比利時、荷蘭、加拿大、香港以及北歐諸國等從1990年代以來也紛紛放寬了破產法的門檻。這些國家或從來沒有消費者破產法,或相當粗疏,或偏向債權人,整體改革的趨勢是走向對債務人友善的消費者破產法立法。如果該法真是洪水猛獸,不知歐、美國家的銀行業者是如何生存下來的。
全球立法趨勢趨同,只是美式消費金融模式全球化的結果。一國接著一國銀行業解除管制,便宜的消費金融垂手可得,消費者債務節節上升,自然需要某種救濟的措施。讓無力承擔的債務人走投無路,其實不符合社會整體利益,除了層出不窮的社會事件之外,這些人的生產力與創造力也因為缺乏更生與救濟的措施而無從實現。
這也是為何消費者破產法不只是保護債務人,也是保護金融產業長遠利益的原因。愈來愈大的消費胃納以及合理範圍內的負債,不就是總體經濟與金融產業欣欣向榮的依據?但光是鼓勵融資與消費,卻不提供失敗者一個退場機制,那麼結果將是民眾對於資金使用的風險保守以對,不敢消費或不敢從事高風險、高報酬的投資,最後受傷的難道不是金融業本身?
這就像保險的功能,讓失敗者有再一次的機會,其實是鼓勵其他人從事更多有價值、承擔風險的經濟行為。我們稱讚美式資本主義充滿冒險、活力與機會,其破產體制正是其中一環。
銀行業者總是將「道德風險」掛在嘴邊以反對立法,並威脅將緊縮授信,對消費者大不利。但授信把關本來就是銀行業者的責任;過去浮濫授信其實根源自另一種「道德風險」:政府不敢放銀行倒,消費者保護極不周全、沒有破產法作為退場機制,導致銀行業者敢於不顧風險衝刺業務,因為他們預期可以輕易將外部成本轉嫁至社會承擔。一旦銀行業者知道,過度行銷、過度負債之後,消費者可能申請破產,那麼銀行業者會比較謹慎從事消費金融業務。
除了經濟的理由,消費者破產法也應該從社會福利體制的角度來觀照。這是因為信用卡在現代社會中已成為國民面對各種不可測風險(如失業、離婚或重病)的最後一道安全網。如果像北歐國家那樣有充足的社會福利保障,自然不需要一個寬鬆的破產法以解除高負債的痛苦;相反的,充分的社會福利可能根本就預防了高負債的發生。如果像美國-以及台灣-失業者、重病者或其他遭遇風險打擊的人必須靠個人負債以彌補社會福利的殘缺,此時消費者破產法其實扮演著非常重要的社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