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03?土銀證券工讀生的薪水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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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土銀產工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07/04/15
期數: 
第七十六期
  近日來,基本工資議題討論聲浪沸沸揚揚,一般人多以為基本工資調漲只有影響外勞,但是根據勞委會的統計,超過110萬的本國勞工,薪資所得只比基本工資(目前為15,840元)略高,但也不足17,400元;一般人觀念認為在公家銀行工作,個個都是捧著高薪的鐵飯碗,摔也摔不破,但實務上還是有我們想不到的例外與意外…。
  1989年小英由職校導師推薦進入土地銀行,擔任證券部門的工讀生,這一工讀竟然「工讀」了17年。從求學時期的鄰家少女,到畢業離開學校、結婚生子後,都被稱為「證券工讀生」,17年來看著銀行員領獎金、福利金、升遷、晉級…,卻都跟她毫無關係,雖然薪水自剛開始的8,500元經過數次調整,但是1996年12月調為17,203元後,就與基本工資同步-10年來不動如山,期間銀行雖有數次調薪,但就是沒有證券工讀生的份,小英薪資仍是17,203元。
  2005年6月,為解決勞基法退休金看得到、領不到的狀況,勞委會極力推動勞退新制之際,這幾位證券工讀生未蒙其利卻先受其害,差點就成了勞退新制的第一批受害者。銀行為了免於提撥勞退金的困擾及麻煩,告知日後證券工讀生的預算分行必須自行負擔,分行主管在成本壓力的考量下,有同步不再與證券工讀生簽約的打算;所以,7月1日那天,當許多勞工期待勞退新制實施的同時,小英在土銀16年的職場生涯,很有可能劃下一個悲情的大驚嘆號。
  幸好看不慣的同仁,將相關情事告知工會。由於工會之前成立時,不知銀行裡有所謂的證券工讀生,加上他們的薪水並非由電腦轉帳,各級幹部也不知道他們可以加入工會,所以他們一直沒有加入工會,不是工會的會員。工會理、監事在討論之後,決定搶救工作權為首要任務,並打開工會的大門,邀請他們入會。
  首先工會發布工會報導,呼籲資方不可違反勞動基準法中相關勞動契約章規定。依據勞基法第9條規定,任何人前後工作契約的工作期間超過90天,而且前後契約間斷期未超過30天,其工作契約就是屬於不定期契約,也就是屬於正式職工,不管資方為他的工作設定什麼稱呼,都不能否定勞動基準法的法定效力,也不能任意剝奪他的工作權。
  工會也呼籲證券工讀生,假設銀行通知不再簽約、可以不用來上班了,千萬不要心虛、不要不好意思、不要覺得對不起經理,一定要理直氣壯的繼續去上班,假設主管不派工作給你,那是他的不對,錯不在你,有任何狀況,要記得馬上通知工會。
  也不知是工會的呼籲奏效,還是大家誤會了資方,也許資方自始至終就是心存善念,並沒有任何奇奇怪怪的意圖,想要停止勞動契約。7月1日證券工讀生照樣上班,照樣領他的17,203元月薪,彷彿一切事情都沒有發生。
  接著,工會要求職工福利委員會14位勞方代表提案「職工福利金制度,不能排除與所有同仁一起努力、一起作息的證券工讀生。」該案在勞方代表堅持下無異議通過,16年的土銀生涯,證券工讀生首次領到了職工福利委員會的膳食補助、進修補助…。
  目前,工會正嘗試透過勞資會議等協商管道,要求銀行應考量物價波動、證券工讀生的工作狀況,合理調整他們的薪資。多次的會議協商後,似乎有了些許轉機,資方正努力思考在法令規定及人事員額限制下,是否有空間將證券工讀生改任為工員,讓他們一樣擁有獎金、調薪、升遷、晉級…等機會。粗估,假設小英自今年起,由證券工讀生改任工員,做到2030年60歲退休,總所得相差約360萬元。但改任的最大缺點,就是必須與其他同仁一樣,有可能因業務原因改調其他分行。
  具體方案尚未成形,但是證券工讀生之間卻有了不一樣的聲音,有人寧願捨棄數百萬元的總所得,只求工作穩定;有人心裡動搖,願意接受新辦法。工會原本預期大家都能接受這樣的方式,沒想到,同一種方案,不同的對象,不同的考量,就有不同的選擇,在處理上更要用心。
  工會將持續與銀行協商,使該方案能夠通過,讓證券工讀生有一個選擇的機會。當然,對那些只求工作穩定的人,工會也將為他們的17,203元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