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白領工會的組織經營 銀行員全聯會與會員工會的互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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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本會理事長、彰銀產工理事長
出刊日期: 
2001/01/15
期數: 
第一期

  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成立於199396,現有會員工會包括十六個產業工會及二十個縣(市)職業工會,會員人數共約三萬三千多人。另有高雄企銀、中興銀行、中國商銀三家產業工會最近申請加入,這是全聯會創立至今的組織經營成果。

    根據工會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同一業類之工會,經七個單位以上之發起,得函請主管機關登記組織各該業省(市)及全國工會聯合會。眾所周知這是早年國民政府為了防範共黨活動及消弭工潮,乃「訓政」時期控制工會的手段,故對全國性工會組織的成立條件極其嚴格,顯然與台灣現實社會發展嚴重脫節,更是違悖勞工自主行使團結權、保障勞工權益的自由。

  由於新政府已宣示「保護工會發展自由」為重要勞工政策,亦即承認自主聯合組織之合法性,保護勞工籌組工會及自主發展之自由;隨著此一政策鬆綁,將使得工會經營朝向企業化發展,而且未來的全國性工會組織將呈現百家爭鳴、競爭激烈的現象。全聯會體認此一發展趨勢,未來將扮演兼具領導、協調的積極角色,透過與各產、職業會員工會的分工合作,以確保全體銀行員之權益。

  新年伊始,本會將在勞工、金融政策著力並提出工會主張,而且深化勞教及訓練,將工運理念的種子散播各地。在勞工政策方面,過去金融從業人員納入勞基法已有具體的成果,但是現行諸多勞動法令已不合時宜,未來勢必將會大翻修,包括工會法、勞基法、國民年金(退休金之給付)、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等;至於金融政策方面,過去由於政府在新銀行開放政策的錯誤決策,導致今天金融機構設立浮濫,必須再以其他政策彌補,例如最近通過的金融機構合併法,對銀行員工作權益將有深遠影響,工會如何因應可能產生的銀行合併風潮,已是刻不容緩之事。

    在會務推展工作上,為使有限資源達到最充分的運用,有關個別工會推動較不經濟之事務,就由全聯會統籌辦理,所以重新發行聯合會訊、架設全聯會網站並與各會員工會連結、撰寫銀行員勞動年鑑及辦理聯合勞教訓練,就是今年的重點工作。至於單一工會對內所面臨的爭議問題,則期望各工會能夠自立自強,全聯會以協調、支援的角色參與其間;若是議題及訴求涵蓋兩家以上之會員工會,全聯會就責無旁貸承擔起相關責任與義務。亦即,有效整合及運用有限的資源,由各會員工會透過良性的互動與溝通,彼此分工合作,進而達到讓全聯會成為一富有行動力及堅強組織實力的全國性工會組織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