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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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1/06/15
期數: 
第六期

      今年五月一日,台灣的勞工運動進入一個新的里程碑,爭取多時的產業民主-工會代表進入董事會,終於正式在國公營事業體系正式實施,雖然範圍僅侷限於公股股權達50%以上的單位,不過已為勞工的參與經營管理往前推進了一大步。

      中鋼公司於民國84年間開始民營化,公股股權已降至50%以下,並非上述產業民主的適用對象。但是,由於移轉民營時,員工透過優先優惠認股方式,擁有相當比例的公司股票,因此,早在六前前二屆董、監事改選時,中鋼工會即亟思如何將零散的員工股權集中,轉化為一股力量;卻因當時工會不具公開徵求人的資格,所以員工雖擁有近7%的股權,仍將一席垂手可得的董事拱手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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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1/05/15
期數: 
第五期
      在台灣,自主性的工會運動是近十幾年的事,拜解嚴之賜,工會組織在1987年後如雨後春筍般紛紛冒出來,銀行員開始籌組工會也正是從此時期開始。 
      不論是第一個公開倡議銀行員組織工會的台北企銀產業工會;或者是第一個非法自行成立的「地下」台北市金融服務業職業工會;或者是終於被官方認可第一個合法成立的台中市銀行行員職業工會,筆者均有幸參與其間,更因此與一群同道踏上工運的不歸路。
      這十幾年來的實地參與過程,讓我有機會接觸各個不同的工會。有歷史悠久的,也有新成立的;有本業的,也有其他行業的;有大至幾萬名會員的,也有幾十個人的;這當中,當然會有成功的與失敗的工會。
      國內的工會性質可以概略歸納分為:一、辦公型,二、勞保型,三、運動型,四、混合型等四類型。前兩型為解嚴前工會的絕大多數現象,辦公型存在於產業工會,主要會務運作重心,著重於行政上的文書往返,很難施展集體的群眾力量;勞保型則是各業職業工會在未開辦全民健保前,以提供勞保做為招攬會員的主要會務,甚至是唯一會務。運動型係解嚴後政府對社會組織鬆綁,工會自主力量抬頭下的結果,又可分為自力救濟型與意識型兩種,自力救濟型源起於勞工權益受損而激發組織動機,當動機消失時工會也隨之瓦解,也有部分因覺醒太遲,甚至工會成立時即面臨公司關廠資遣的終局判決;意識型雖然也需靠權益危機來組織工會,不過因有較高的社會意識,能夠主動提出工會具體主張,喚起社會支持,促成組織成長。混合型則為結合辦公型與運動型的雙重會務運作,除了重視組織行政處理程序外,也不排除以運動方式爭取權益,甚至關心其他社會議題。
      工會是由一群人所組成的社團法人,無論是屬於哪一類型,只要能為它的會員所認同,都有存在的價值,但會員需要明辨的是工會有無腳踏實地認真經營,才不致於受到光怪陸離的假象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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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本會理事長、彰銀產工理事長
出刊日期: 
2001/01/15
期數: 
第一期

  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成立於199396,現有會員工會包括十六個產業工會及二十個縣(市)職業工會,會員人數共約三萬三千多人。另有高雄企銀、中興銀行、中國商銀三家產業工會最近申請加入,這是全聯會創立至今的組織經營成果。

    根據工會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同一業類之工會,經七個單位以上之發起,得函請主管機關登記組織各該業省(市)及全國工會聯合會。眾所周知這是早年國民政府為了防範共黨活動及消弭工潮,乃「訓政」時期控制工會的手段,故對全國性工會組織的成立條件極其嚴格,顯然與台灣現實社會發展嚴重脫節,更是違悖勞工自主行使團結權、保障勞工權益的自由。

  由於新政府已宣示「保護工會發展自由」為重要勞工政策,亦即承認自主聯合組織之合法性,保護勞工籌組工會及自主發展之自由;隨著此一政策鬆綁,將使得工會經營朝向企業化發展,而且未來的全國性工會組織將呈現百家爭鳴、競爭激烈的現象。全聯會體認此一發展趨勢,未來將扮演兼具領導、協調的積極角色,透過與各產、職業會員工會的分工合作,以確保全體銀行員之權益。

  新年伊始,本會將在勞工、金融政策著力並提出工會主張,而且深化勞教及訓練,將工運理念的種子散播各地。在勞工政策方面,過去金融從業人員納入勞基法已有具體的成果,但是現行諸多勞動法令已不合時宜,未來勢必將會大翻修,包括工會法、勞基法、國民年金(退休金之給付)、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等;至於金融政策方面,過去由於政府在新銀行開放政策的錯誤決策,導致今天金融機構設立浮濫,必須再以其他政策彌補,例如最近通過的金融機構合併法,對銀行員工作權益將有深遠影響,工會如何因應可能產生的銀行合併風潮,已是刻不容緩之事。

    在會務推展工作上,為使有限資源達到最充分的運用,有關個別工會推動較不經濟之事務,就由全聯會統籌辦理,所以重新發行聯合會訊、架設全聯會網站並與各會員工會連結、撰寫銀行員勞動年鑑及辦理聯合勞教訓練,就是今年的重點工作。至於單一工會對內所面臨的爭議問題,則期望各工會能夠自立自強,全聯會以協調、支援的角色參與其間;若是議題及訴求涵蓋兩家以上之會員工會,全聯會就責無旁貸承擔起相關責任與義務。亦即,有效整合及運用有限的資源,由各會員工會透過良性的互動與溝通,彼此分工合作,進而達到讓全聯會成為一富有行動力及堅強組織實力的全國性工會組織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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