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花叢下的醜陋臉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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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台灣勞工陣線文宣部主任
出刊日期: 
2002/04/15
期數: 
第十六期

  去年「金融控股公司法」通過以後,是否能對金融業有振衰起蔽的功效尚未可知,但負面效應卻已發酵。正當金融機構紛紛尋找自認適合的對象時,基層員工正對於未來是否還能確保工作權、勞動條件憂心忡忡。一位工會成員就感嘆近年來銀行業環境變遷迅速,「兩年前工會還在爭取延長退休,現在的話,公司明年還存不存在都不曉得了!」

  果不其然,最近台新銀行吸收合併大安銀行之後,就悍然拒絕支付近300名前大安銀行員工應得的資遣費。兩家銀行員工都沒有成立工會,因此只能聽任資方在合併過程中「憑良心」做事,結果台新資方遲遲不願依法行事。後續還有許多合併案在等著,台新銀的作法是否會成為其他銀行仿效的對象?未來台灣金融業或許即將進入多事之秋。

◎「做信用」的事業不守信用

  「認真的女人最美麗,認真的勞工最可憐!」、「玫瑰多刺,下次被刺的人就是你!」斗大的海報,諷刺的文字,貼在大安銀行員工自救會與銀行員全聯會共同召開的「麵包與玫瑰的抗爭!」記者會上。「麵包」比喻勞工賴以維生的工資,「玫瑰」象徵華麗高貴,以及台新銀訴求女性消費者的信用卡「玫瑰卡」;他們將手中的玫瑰花折斷,表達對台新銀的嚴正抗議。這些前大安銀行員工都是在合併之後表明不願意為新東家工作的人。根據勞委會89年「台勞資二字第0012049號函」解釋令及企業併購法相關規定,消滅公司的員工在一定期限內表明不接受留任,須由舊雇主給付資遣費,如果舊雇主未給付,「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的公司承受。」也就是說,大安銀若未給付這些員工資遣費,台新銀必須承擔這份責任。

  事實上,大安銀在今年一月底召開的第4屆第49次董事會決議制定「大安商業銀行人員遣退作業要點」,就已經明文規定資遣費發放的方式與時間。當時負責資遣費發放作業的人,是前大安銀人事資深襄理黃景桓(現已轉任台新銀)。根據他的說法,大安銀在消滅之前,早就將資遣費算好(約七千萬元),並且相對提撥準備完成,只要台新銀點頭,就會整批發放出去。換句話說,這筆錢不屬於台新銀所有,頂多只是代為發放而已。奈何台新銀硬是不給。台新銀先是推說不知情,後來台新委任律師又說對大安銀的一切權利、義務僅為「選擇性概括承受」(合併契約清楚規定「概括承受」,又怎麼可能是「選擇性的」?)最後,台新統一口徑,認定這些員工是「自願離職」,「自願離職的人,哪有給資遣費的道理?」台新銀不斷以此種說詞誤導媒體。

  問題是,台新銀憑什麼認定這些人是「自願離職」?該行高層的理由相當荒謬:因為其中某些人已經找到工作,既然有工作,台新銀就不認為應該發資遣費。

  原來,台新銀將資遣費當作失業救濟金,將員工的法律權利當成企業主的恩典!一位前大安銀員工說:「人民基於憲法保障,有自由選擇工作的權利。我們要不要去工作?去哪一家公司工作?都不關台新的事!也不會改變台新欠我們資遣費的事實!」

◎大安銀行高層腳底抹油

  在協調、折衝的過程中,始終不見大安銀高層出面關心自己的舊屬。原來,大安銀所有13職等以上的高階主管,早就以優退方式辦理離職,拿的錢遠超過資遣費的規定,其中有人甚至再轉檯至台新銀繼續工作。相較之下,「基層員工一毛未取,年資與貢獻一筆勾銷…,」陳情書中如此控訴。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能期待這批既得利益者出面說句公道話?

  更糟糕的是,這批高層主管的優退待遇,甚至違反大安銀內部關於「退休、資遣及撫恤」工作規則,根本毫無道理,違反公平正義。「他們花大筆錢安撫高層主管,目的就是為了讓合併順利、快速完成;一旦合併成功,基層員工是死是活就沒有人在乎。」自救會成員賴來鈿說。事實上,在基層員工的感受中,整個合併過程充滿草率、任意的決定。員工完全不知道合併之後工作會如何調整,工作內容及環境是否符合志趣、能否發揮所長,薪資、福利是否下降等。「即使到現在,很多人都已經去台新了,還是不清楚。」參加抗議的員工林繼祥說。

  由於這兩家銀行的同質性高,人員、業務重疊,必然會有大幅度的組織重整。但是在合併過程中,關於組織如何改造,工作權、人事如何安排等問題,卻始終沒有任何交代。期間,台新銀人員到大安銀召開過數次core value meeting,目的在與員工溝通,凝聚向心力;然而,「那些會議只是表面好看、徒具形式而已。」自救會成員姚香君說,「員工心中的疑惑並沒有得到真正解答,來開會的人也沒有真正決策權。」這點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有這麼多人不願意去台新銀行工作。

◎為何不去台新銀行?

  由於這兩家銀行電腦系統、作業流程的整合費時費力,為了讓業務能順利整合,大安銀在合併前幾個月,各部門就分批派出人力,輪流至台新銀「學習、適應」。這個機會,讓大安銀的員工領教到台新銀行的企業風格。

  「台新銀員工可以向上級檢舉、告密自己身旁的同事!」一位大安銀員工嚇了一跳,「我感到很驚訝!」當台新銀員工教他熟悉業務時,順便說說另一人的壞話,就如家常便飯一般。「台新銀與大安銀是兩家企業文化截然不同的公司,」曾在大安銀國外部工作的林繼祥說,「大安銀在管理上比較人性化,台新銀的作風刻薄,像生意人,說難聽點是比較沒人性,行方可以任意調動你,讓你受不了,最後還是辭職,行方還不用給資遣費。」

  民國89年台新銀曾合併台南一信,就是現成案例。當時台南一信有200位員工進入台新銀,「許多員工被東調西調,又要拉業績,又要做理財專員,到現在剩下寥寥無幾。」另一位在國外部工作的姚香君說,「所以留下來也沒意思。」

  按照目前情況,合併後大安銀原有的分行數大致不變,櫃檯人員是比較不會更動的職位,至於後勤部門與台新銀的後勤部門整併。以國外部為例,重疊的人員頗多,勢必要做其他安排。大安銀員工對外匯操作比較厲害(所以台新銀的員工也會擔心競爭),但是以大安銀員工過去的個性、資歷來看,並不適合拉業務。然而,合併後的國外部將多出一個「外匯推廣小組」,許多大安銀員工大概就是調去這個單位。「與其到時受不了離職,不如現在就決定不去。」姚香君當初如此盤算。

  台新銀不知檢討別人不願留任的原因,反而怪別人主張自己的權利是太貪心。在前大安銀員工的記者會上,自救會成員巢瓊鎂如此控訴:「台新銀是一家沒有誠信的銀行,消費者放心把錢交給你們嗎?銀行應該是最遵守法律、最講究信用的機構…。」「我希望其他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以此為鑑,趕快成立工會;像我們沒有工會的人,就被欺壓到如此難堪的程度。」這真是沉痛的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