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之痛 消滅銀行員工有話要說
Tagged:  •  
作者簡介: 
交銀產工幹事
出刊日期: 
2007/11/15
期數: 
第八十三期

  二次金改政策推行的目標之一是公股行庫由12家減半為6家,受到政策指示的金融行庫在企業體合併完成的那一刻起,在表面便脫去了金融改革政策的關係,因為在政府的眼中,「金融企業」完成在法律上的合併程序,就算是「完成合併」了;但是真正要開始融合的企業制度問題,彷彿就與金改政策無關,而轉變成個別企業如何進行內部融合的問題。

  這是一種將金融事業體融合問題內化成勞資爭議的手法。在合併企業體真正進行融合時,首先面臨到的是如何將雙方重疊的金融業務進行整合,以兆豐銀行目前進行合併後業務整合的方式來看,兆豐銀行在合併之後以中國國際商銀做為存續企業體,其內部營運規則都以原來的中銀體系來進行。由於交通銀行原來受政府保護的工商業放款經開放後,不得不隨著商業銀行的腳步進入,但相較於投入商業金融市場已久的中國商銀而言,交通銀行在商業金融的領域中才剛起步,並且因為台灣金融市場的飽和,就顯得失去過往身為工業銀行競爭能力。

  在一切以競爭為原則的金融企業,失去競爭力就等同失去了商業價值,在企業合併之後,兆豐銀行的管理階層便以企業融合之名,開始進行除去喪失市場價值的交通銀行,而手段是極為殘酷的。

  首先,兆豐銀行以重新歸戶為由,將原來重複在二家銀行下進行交易的客戶重新分配,許多原來交通銀行的客戶在重新歸戶下,被歸到原來中國商銀系統下的分行,這就造成許多交銀分行的績效在客戶重新歸戶後受到莫大影響;接著,在銀行經營牌照限制發放的前提下,兆豐銀行以分行整合為由,遷移原交銀分行經營牌照另新設分行,這就造成牌照遭到調離的分行消失不存在,員工被迫調動。

  這只是兆豐銀行進行消滅交通銀行體系的諸多手段之一而已,「金融合併」實際上是消滅一家原來體質優良的國家行庫,這同時也是建立在將整合問題內部爭議化上頭,變成「自己家的事情」以後,好似受到消滅的銀行體系下的員工就要各自看著辦,苦也要自己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