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理由反合併!彰銀永續經營! 彰銀人團結反對台新金吞併
Tagged:  •  
出刊日期: 
2008/01/15
期數: 
第八十五/八十六期

  台新金控於961227召開臨時董事會提出與彰銀「1.31」的換股比例,彰銀亦配合於97111下午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但工會自始至終,堅決反對合併的立場,因為整個合併案百害而無一利!

  工會提出5大理由,堅決反對彰銀被台新金掠奪吞併:

 一、工會堅決反對沒有綜效的合併

  企業是不是要合併,重點在合併後能否產生綜效。然而至今尚未看到彰銀或台新金控提出相關的保證,吳東亮董事長甚至公開表示「合併後56年內可能看不到綜效!」既然合併後沒有綜效,又何需大費周章,把員工、股東搞得人仰馬翻?

 二、工會堅決反對犧牲員工權益的合併

  勞工永遠是企業併購下的犧牲品,企業合併必然會裁減人力節省成本,尤其有台新銀行併購大安銀行的前車之鑑,屆時一定會想盡辦法逼退員工!而現行團體協約將於3月到期,萬一像台北富邦銀行一樣,資方在合併後不願與工會協商新的版本,那員工權益誰來保障?

 三、工會堅決反對換股方式不合理的合併

  台新金控所提換股方式極其複雜且不合理,其中特別股不但不具表決權及選舉權,閉鎖期還長達6年,且10年後贖回價格竟是與目前股價相當的每股13元!彰銀數十萬小股東情何以堪?

 四、工會堅決反對違反社會公義的合併

  台新金控一直以來雙槓桿比、董監質押比居高不下,亦多次因內控疏失遭金管會處分,這樣不重誠信、沒有社會責任的企業,合併後難保不會五鬼搬運將全民資產全數淘空!到時爆發金融風暴,同意換股的董事擔當得起嗎?

 五、工會堅決反對利益輸送的合併

  彰銀94年發行特別股,從未承諾未來要與得標者進一步合併的附加條件,財政部公股代表卻故意曲解,完全配合台新金控,並多次在會議中默許台新金控代表違反利益迴避原則。工會懷疑背後是否有利益輸送,若公股代表同意換股就是瀆職、背信!

  工會當天中午在彰銀總行大樓前召開記者會,除了表達全體會員反對換股合併的強烈主張,同時向董事會施壓,很多會員亦自動自發到現場相挺,加上民股委託立委邱毅出席,使得董事會最後以「相關資料不足」為由草草結束,宣布議案延至131再討論。

  工會非常感謝這些勇敢挺身而出的會員!雖然我們的行動有了正面的效果,但危機仍沒有解除,台新金控在時間壓力下,勢必會繼續施展「奧步」,工會希望會員們千萬不能鬆懈,一定要隨時保持作戰的狀態!工會117將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除了討論即將3年屆滿、攸關會員權益保障的團體協約內容之外,也會請全體會員代表集思廣益,研擬接下來抵抗台新金控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