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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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5/05/15
期數: 
第五十三期
※0502遊行四大訴求與主張
■反財閥-反對財閥治國,遠離金融災難。
(一)堅決反對金管會繼續圖利財團,研議擴大金融機構合併租稅優惠,允許存續金融機構可以五年內全部扣除消滅金融機構虧損的修法。
(二)金融機構合併除應遵循相關法令辦理,尤其勞動權益事項(例如「員工安置計劃」)應經勞資協商同意,且應列為主管機關審查金控合併之准駁要件,確保勞工權益;並於本次金融機構合併法等相關法令修法時納入,予以明確規範。
(三)金管會應本於職權,主動追蹤檢查已合併之金融機構是否遵行其所提合併申請書所附「對受僱人權益事項」,以保障員工權益。工會曾行文提供相關建議,惟金管會覆函並未積極正視與回應。
(四)金管會應在民法等相關修法未完成之前,積極回應消費者團體及工會訴求,比照限制保險業轉投資自律規範之做法,要求銀行業亦以自律規範方式,立即決議調降「高暴利」循環利率、禁止暴力催收討債、禁止播放誇大不實廣告等不當或違法之商業行為。
(五)人人享有「金融服務權」的平等權利,保障中低收入戶的基本貸款需求,以落實金融業的企業社會責任。
(六)政府應重新定位銀行公益性社會角色,要求公股管理主管機關財政部考慮「黃金股」設計或維持公股適當持股比例,以維護國家金融整體安全考量。
■要公義-落實金融監理,速懲金融大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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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7/08/15
期數: 
第八十期
  我們認為,政府任何重大政策都不應該獨斷獨行,必須經過審慎評估討論、形成社會共識而行,才是好的政策。「二次金改」既已被社會輿論轟批是圖利財團、人民受害的錯誤政策,蘇內閣去年4月也同意緊急煞車,我們不解陳總統為何又無端指示繼續推動該政策,更無法接受政府盲目強推金融整併的說辭。
我們重申,創造台灣金融產業有一健全發展環境,遠比政府動輒將「國際化、民營化」空洞說法掛在嘴上來得迫切重要。政府當務之急是要求體質欠佳的金融機構尋找買主、限期增資或直接接管,徹底解決問題金融經營不善之弊;以及嚴格落實金融監理機制,杜絕金融財團、家族及外資因覬覦對台灣經濟成長與社會發展有所貢獻的官股銀行豐沛資產,藉由諸多不當手段(內線交易、質押股票或違反法規)明爭暗搶。
我們主張,「金融改革」必須兼顧公平公義與社會觀感,工會經過多次會議討論,正式提出三大訴求:
(一)反對財閥治國,嚴禁敵意併購
(二)尊重自主經營,強化金融監理
(三)還我勞動三權,保障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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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7/08/15
期數: 
第八十期
◎遊行日期:2007年9月8日(六)
下午1:00(集合時間)
◎集合地點:立法院群賢樓(濟南路)
◎遊行路線:濟南路→林森南、北路→北平東路→民進黨中央黨部
→紹興北、南街→濟南路→立法院群賢樓(集會/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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