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協約
由 TFFU 於 週一, 11/09/2020 - 14:07 發表
出刊日期: 
2020/10/31期數: 
第238期
台北富邦銀行工會10月28日於工會6樓大教室舉行第8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事業單位長官及上級工會全金聯、十幾家金融業工會理事長均到場祝賀。開幕式邀請全金聯鍾馥吉理事長、北富銀人資長顧淑分協理致詞勉勵,接著安排圓矩法律事務所蔡晴羽律師講授「工會幹部不可不知的7個勞動事件法重點解析」,說明工會輔佐人角色、勞動調解與行政調解比較、勞動調解可以直接轉成訴訟程序、工資及工時推定、不作為訴訟/集團訴訟、保全程序等規定。
由 TFFU 於 週三, 10/14/2020 - 16:28 發表
出刊日期: 
2020/09/30期數: 
第237期
工會為因應第2次簽訂團體協約之屆期,隨即著手準備團體協約之續約工作,過程歷經多次協商且經本公司報請金控母公司轉報財政部核覆,終告完成。
本次團體協約之內容納入了104年後勞動基準法之增訂、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性別工作平等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員工福利,工會將該等法規有關員工福利之部分,經協商後放入於團體協約裡;其中最大的亮點在第一條第二、三項之禁搭便車條款。109年8月19日在本公司一級主管及團協委員見證下,勞資雙方於總公司6樓完成「第3次團體協約」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