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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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
出刊日期: 
2013/07/15
期數: 
第151期
  本會620-21日於高雄勞工育樂中心舉辦今年第1場勞教,共46位學員參與研習。首先由本會法律顧問劉思龍律師以「退休保障大解析-勞工退休制度變革與勞動權益」為主題,先比較勞工退休新、舊制,再分析勞保年金現制與修法草案對勞工權益的影響;接著由台灣勞工陣線孫友聯秘書長帶領「團體動力遊戲:權利之星、組織密碼」,藉由傳接乒乓球讓學員瞭解,在團體中訊息傳遞的過程,訊息是否順利散播出去,倚賴的是組織中每位成員的協調與配合。
  本會韓仕賢秘書長與北市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人賴吳明則為學員講授「初階協商談判實務演練」,韓秘書長首先針對協商談判的事前準備、協商原則、協商僵局處理及協商注意事項等,進行實務探討;再由賴調解人以環亞飯店易手、工會要求加薪的勞資談判為例,進行模擬演練(右圖),他強調勞方每位談判者的角色各有功能與重要性,且要在適當時機善用議事技巧才能發揮影響力,而談判的結果通常沒有十全十美,往往僅是滿足雙方的最佳折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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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
出刊日期: 
2012/11/15
期數: 
第143期
  為培訓工會幹部正確組織理念及提升其處理勞資爭議事務之能力,以及加強各會員工會對爭議行為法令規範之瞭解,1018-19日,本會於高雄舉行為期2天的「勞資爭議處理暨工會幹部培訓研習班」,共計63位學員完成參訓。
  此次幹部培訓首先由本會法律顧問劉思龍律師講授「工會幹部應該注意的法律常識與談判技巧」,劉律師提到要與資方達到有效談判,工會幹部需具備相當程度的法律常識,而工會所指派的談判代表們在談判前一定要先多蒐集情報,像是蒐集相關法令、準備談判草案及瞭解資方底線等,知己知彼做足準備,才會有正確判斷。更重要的是,對談判目標要有共識,避免在談判場合意見不合,淪為資方攻擊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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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秘書
出刊日期: 
2011/11/15
期數: 
第131期

  微風徐徐的秋季,本會於10月27-28日舉辦「團體協約協商暨實務研習班」,共計93位幹部參與,地點選在北投龍邦僑園會館,讓參與學員能在清幽寧靜的環境,認真學習一連串與團體協約相關之課程。
      第一堂課,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黃耀滄編審,為學員講授「《團體協約法》修正後制度概說」,其中談到《團體協約法》修訂後的誠信協商與強制協商機制,強制規範勞資雙方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與他方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接著請到政治大學法律系林良榮教授以「裁決制度與案例評論」為主題,針對今(100)年上路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與裁決委員會已裁定的3個案例,做深入淺出的解析;第三堂課,則是由台灣企銀企業工會李鴻炎常務理事、永豐銀行企業工會鄭貴榮理事長與高雄銀行企業工會陳瑞芳理事長等3位本會會員工會幹部,與大家分享簽訂團體協約過程中,其等工會如何迎戰資方並取得共識的寶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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