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協約協商暨實務研習班 學員收穫豐富,滿載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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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秘書
出刊日期: 
2011/11/15
期數: 
第131期

  微風徐徐的秋季,本會於10月27-28日舉辦「團體協約協商暨實務研習班」,共計93位幹部參與,地點選在北投龍邦僑園會館,讓參與學員能在清幽寧靜的環境,認真學習一連串與團體協約相關之課程。
      第一堂課,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黃耀滄編審,為學員講授「《團體協約法》修正後制度概說」,其中談到《團體協約法》修訂後的誠信協商與強制協商機制,強制規範勞資雙方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與他方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接著請到政治大學法律系林良榮教授以「裁決制度與案例評論」為主題,針對今(100)年上路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與裁決委員會已裁定的3個案例,做深入淺出的解析;第三堂課,則是由台灣企銀企業工會李鴻炎常務理事、永豐銀行企業工會鄭貴榮理事長與高雄銀行企業工會陳瑞芳理事長等3位本會會員工會幹部,與大家分享簽訂團體協約過程中,其等工會如何迎戰資方並取得共識的寶貴經驗。
      第二天,世新大學口語傳播學系黃鈴媚教授暨所長,與學員共同探討「溝通策略與技巧」,黃鈴媚教授說要締造勞資雙方都能接受的約定時,過程中不免會有摩擦與意見不一的情形,透過循序漸進的溝通與協調,才能談出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最後壓軸請到對《勞資爭議處理法》有深入研究的銘傳大學法律學院劉士豪教授,為學員講授「勞資爭議處理制度與實務-罷工及爭議行為的法律規範與實務經驗」,精闢的解說加上學員的踴躍發問,講師與學員互動熱烈,最後在學員依依不捨的道別聲中,結束了2天的研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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