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慢吞吞 馬總統「勞動三法」修法承諾恐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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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出刊日期: 
2008/11/15
期數: 
第九十五期

  有關「勞動三法」中的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至今仍遲無修法進度,行政院勞委會9月中旬曾就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及工會爭議權行使2項議題,舉行座談會,本會由賴理事長出席表達工會立場。這場「如何健全勞資爭議紛爭處理機制及確保爭議權行使」座談會由勞委會潘副主委主持,「如何健全勞資爭議紛爭處理機制」的討論主題涵蓋「勞工權益基金」、「小額爭議強制仲裁」、「設立專職1人調解人機制」、「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如何確保爭議權行使」的討論主題涵蓋「爭議行為民刑事免責規範」、「爭議行為正當性要件規範」、「涉及公共利益事業工會限制罷工行為」。

  相關會議結論大致摘錄如下:「如何健全勞資爭議紛爭處理機制」的結論有(1)「勞工權益基金」設立有其必要,將就基金申請程序、補助對象及內容、基金來源等明確規劃;(2)增訂小額爭議強制仲裁機制,解決勞工面對司法訴訟曠日費時而卻步之困窘;(3)將朝設立專職調解人之方向規劃;(4)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的裁決委員會設立於中央,惟應考量訴願救濟程序。如何確保爭議權行使」的結論有(1)增訂爭議行為民刑事免責之規範,明確糾察線之相關規範,避免爭議行為違反集會遊行法;(2)對於正當合法爭議行為之定義,不應規範僵化,應保持彈性;(3)涉及公共利益事業工會限制罷工行為,本會及所有與會的工會代表對此罷工限制無一贊成。

  馬總統去年116日對於銀行員工會所承諾的15項訴求,有關保障集體勞動權益方面,對於「勞動三法」中的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已明確承諾:(1)積極協調立法院各黨團,尊重工會團體意見,促成立法院審查通過「勞動三法」(團體協約法已修正三讀);(2)責成主管機關及協調立法院於審議工會法修正案時,同意「金控工會」、「金融服務業總工會」合法有據,以提升工會與雇主協商談判的集體力量。

  對於工會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法延宕,本會已數次向勞委會表達不滿,並於1023日民進黨主席拜會本會時,明確要求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支持工會主張。然而,勞委會現在連修法版本都未定案,接著還需行政院院會通過修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本會已經決議,將於明年1月理事會針對馬總統的15項承諾有無落實提出總檢討,如果馬總統的承諾逐一跳票,工會將來就會一筆一筆算總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