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開講】論工會自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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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1/03/15
期數: 
第三期

  回顧1988年,筆者基於維護銀行員的權益,憑藉一股衝勁,不顧家人的反對,放棄晉升的大好機會,面對可怕的白色恐怖及資方無情的打壓,仍拼著工作可能不保的命運,堅持組織了銀行員工會,踏上了坎坷不歸路。

  然而,卻在十餘年的工運生涯中,一次又一次的讓筆者看到民心向背、社會向下沈淪、社會正義不張、司法公理不在、特權橫行無阻、公信力不振…那迂腐的一幕幕,憤而於1984年加入民進黨,又因替彭百顯助選南投縣長而退黨加入建國黨。從此,走上宿命不歸路。繼續為「實現個人生命價值、追求企業永續經營、彰顯社會公平正義、推動台灣走出去」的宗旨努力。

  十餘年來,筆者追求公平正義、維護工作權益的理念,絲毫沒有改變,且深知台灣的工會成與敗之關鍵何在!要建立一個自主性的工會「說易行難」,值此政黨輪替之際,台灣工會能否自主將一目了然;筆者願將十餘年的經驗針對銀行員工會提出建言,讓不歸路的同行伙伴在這崎嶇的路上無怨無悔,活得有意義、有尊嚴、有價值。綜觀,自主性工會必須秉持:

一、非政黨的次級團體

      工會係因不滿現狀之同一企業勞工所組成,其成員中不乏有政黨、派系,如是,政黨若嚴重介入工會,則永無寧日也,將因意識型態吵翻天,導致勞工間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從KMT長期掌握工會即可明證。筆者認為,政黨應是工會運作的助力,而工會則是政黨覬覦的對象。基於此微妙關係,工會應與任何政黨保持等距關係,才有左右逢源的機會。

二、建立權利及危機意識

      銀行員自詡為「金飯碗」,所以在工會未成立前,根本不瞭解權利為何物?遑論爾後會遭遇民營化、合併、倒閉而喪失一切權益的危機。工會成立的目的旨在保障與維護會員的工作權,如此,工會應將會員的基本權利(法定),及面臨民營化、合併、歇業、關廠發生時其權利的變化如何一一明列出來,只有這樣才能建立危機意識,凝聚會員的力量。

三、拒絕利誘並遠離籠絡

       俗曰:「消滅工會最好的方法以利誘之、籠而絡之。」當資方用盡各種恫嚇手段恣意打壓工會未果之際,回過頭來,則會想盡辦法對工會幹部以利誘分化、籠絡收編以達收編工會的目的。

      一般而言,工會幹部絕大部分來自基層,甚少與層峰來往,因此當董事長、總經理招手拉籠他們時,旋即而來臭屁感油然而生,竟忘了我是誰?在這種利誘的驅使下,可以想像有幾個人可以抵擋這種包著糖衣的「蝕骨散」的誘惑,仍然堅持理念繼續努力以赴!

四、勤於研讀勞工法令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乃處事的不二法門,企業隨時代在變,各種法令規章也瞬息萬變,為追求企業永續經營,專業知識的充實是必要的。尤以工會幹部為甚,不論是業務知識的涉獵,或攸關工會、會員的工會法、勞基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工保險條例等相關勞動法令,以及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金融機構合併法之身分變更的法律,必須研讀外,尚有使工會運作順利的會議規範、談判技巧,及擬定戰略的孫子兵法,乃工會幹部於日常必須勤於研修的課業。

      工會能否有效自主運作,在於工會幹部是否具有專業的素養、犧牲奉獻的精神以及對理念的堅持?以上四點乃筆者十數年的經驗有感而發之觀點。亦唯有不斷的自我提升、鞭策,並牢記「以鏡自照者見形容,以人自照者見吉凶」的座右銘,才不致淪為工賊,遺臭萬年、抱憾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