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聲明2006/12/12】產業民主 員工做主 合庫工會抗議資方違法收取委託書
出刊日期: 
2006/12/15
期數: 
第七十二期
  合庫將在95年12月22日召開臨時股東會,選舉19席董事、5席監察人,財政部與合庫資方高層涉嫌違反證交法,下令合庫6大區域授信經理以其行政權、授信核准權,壓迫300家分行經理開列名單要求員工交出委託書!甚至傳出台中地區經理將所收取之員工委託書全部交給兆豐證券,更是有違個人資料保護之法律問題。
  工會指出,合庫員工持股約近11%,若排除經理人員等亦有將近9%之持股,因此有取得2席董事席次之實力。由於會員要求工會發揮團結權,整合員工力量,並仿效德國工會參與企業經營管理、追求社會公義之「產業民主」精神,追求合庫永續經營及員工工作權益,工會早於1年前即擁有800張持股且已取得委託書徵求人資格,並獲3農會支持為徵求人,支持工會期盼能取得2席民股董事,代表員工入主合庫董事會。
  此次董、監改選徵求委託書集團,依證基會公告計有(1)財政部:由兆豐證券做為委託書徵求人;(2)合庫產業工會,除工會外尚有3位徵求人;(3)台灣省農會,以2家農會為徵求人。孰料,財政部身為代表政府之最大股東,竟然和合庫資方聯手,透過政治手段(據說雙方談妥已安排某副總為董事),對外取得某大財閥約4%股權,對內以行政權透過6大授信中心經理,干預壓迫各轄下近300位經理要求員工交出委託書,且刻意洩漏所有中、大股東名冊,由兆豐證券到各員工家中要求交出委託書,不僅疑涉違反證交法之各種手段,收取全數員工之委託書,更蓄意破壞工會團結權,以達到瓦解工會訴求之目的。
  眾所周知,能對外公開收取委託書者,除須取得徵求人資格,方能主動依徵求規則第3條徵求之;而合庫資方沒有徵求人資格,竟然做出可能嚴重違反證交法第25-1及第178條第5項違反「委託書徵求與取得方式」,可處新台幣24萬以上240萬以下之罰鍰;財政部身為政府公股42%代表,竟然代表公權力公然涉嫌違法。
  我們要求:合庫員工既有近11%之股權,即有2席民股董事實力,政府及資方要明白認同員工2席董事之事實,將涉違法之委託書交還工會,應立即命令各經理人馬上停止此涉違法之行為。
  12月12日,合庫工會、銀行全聯會、全產總及各友會發動150名會員赴合庫總行抗議,若未獲財政部及資方具體回應,將不排除12月22日股東會發動更大規模的抗爭,並至行政院、總統府要求主持公道,對於「執法者犯法之行為」請求合理向人民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