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証勞資爭議惡化 合併案審查可能暫緩 工會為尊嚴而戰 近期將罷工投票展現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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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永豐銀行工會秘書
出刊日期: 
2009/10/15
期數: 
第一百零六期
   在本會與台証證券工會聯手施壓下,原預定119日凱基證券與台証證券的合併案有可能暫緩!原因在於這樁合併案所衍生的重大勞資爭議,至今仍未完滿解決,故主管機關明確指出資方若不妥處,合併申請案將暫緩審

     本會對於主管機關勇於任事的作為高度肯定,台証證工會則強調將繼續透過體制內、外管道陳情施壓,並遵照內部決議,於近期內召開工會會員大會進行罷工投票,取得合法的罷工權,為工作尊嚴而戰!

     這件勞資爭議爆發以來,資方態度本來漠視以對,但在8<月23日台証證工會正式成立,短時間內有上千位員工加入工會,以及94日工會發動數百位會員前往台新金控嚴正抗議之後,整個情勢出現大逆轉。

     本會先後於827日及923日就本案向勞委會及金管會正式陳情,勞委會由專門委員王厚偉接見,詳細聽取本會及台証證工會的意見;金管會主委陳沖則親自接見本會賴理事長及林萬福、鍾馥吉兩位副理事長、台証證工會理事長魏德揚。

     主管機關也隨即針對本案表示立場,要求資方應就員工權益事項審慎處理,做為合併案審查之考量因素。勞委會98.9.9函旨為「凱基證券與台証證券合併案,由於凱基證券所提出之『合併契約書』關於勞動權益保障事項約定模糊,致與工會存有爭議,請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6條第2款規定,要求凱基證券對於商定留用勞工之勞動條件詳為記載,並對工會及員工充分溝通,以確保勞工權益。」金管會則要求凱基證券及台証證券審慎處理工會代表之訴求,並應積極主動對台証證券員工作說明,將於審查該合併案時就其處理情形列入考量(如附函)。

■資方罔顧合併後員工權益保障

     台証證工會針對合併後員工權益事項,已與資方召開3次勞資會議,惟具體成果有限。911日第1次勞資會議,針對工會所提重做留任意願調查案,資方僅表示重新調查留用意願有執行上困難,但會盡力將能公布的勞動條件、獎金制度於下次會議時提供給工會。此次為勞資雙方針對工會所提7大訴求的首次回應,但資方對於相關議題多持保留態度。

     916日第2次勞資會議,針對工會所提「依法結算不休假工資」議題,資方原本刻意忽略,但在此次會議中,資方終於明確表示會予以結算。其次,工會質疑資方在特殊留任金請領規定(留任滿2年)與工作權保障(保障1年)不該有長達1年的落差,尤其是請領特殊留任金的先決條件是留任滿2年後決定離職的10日內申請,根本就是逼人太甚!所以工會明確主張:「年資全面結算」。

     918日工會與台証資方至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參加勞資爭議調解會議,調解事項為「留任調查表在勞動條件不明的情況下要求員工回覆之瑕疵」、「台証與凱基的併購契約中第7.3條指出只保障員工工作權至少到99.12.31,但規定留用員工必須任職屆滿2年、且10日行使權利期間內提出申請,申請後必須離職,方可領到所謂的特殊留任金之規定」等議題。資方代表及法律顧問在會中始終以曖昧不明的態度面對問題,最後調解會主席裁示先待勞資雙方繼續召開第3次勞資會議後,再擇期召開第2次調解會議。惟108日第3次勞資會議仍無重大突破。

■反對「財團奪利、踐踏勞工」的合併案

     綜觀這幾次會議,資方對於工會所提多項訴求,目前僅同意「依法結算不休假工資」,以及將請領「特殊留任金」於屆滿2年後的10日內提出申請的規定,放寬至30日內,其餘規定不變。資方顯然仍無誠意與善意面對員工心聲,相對於資方將公司高額溢價出售,卻對不留用員工只有資遣條件,以及留用員工過往年資有可能領不到的風險,資方所謂「一直致力於員工權益的維護」根本就是謊話連篇!

     本會嚴正警告凱基與台証資方,停止故意抹黑工會「年資結算及特殊留任金都要」的伎倆,並且拿出誠意做到「關懷照顧員工」的承諾,嚴肅考慮工會的訴求及建議;否則本會將結合更多金融業工會群起攻之這種「財團奪利、踐踏勞工」的合併案,並向政府控訴絕對不可放水而圖利財團,展現堅決反對到底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