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新加坡全國職工總會(NTUC)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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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銀行員全聯會秘書長
出刊日期: 
2006/11/15
期數: 
第七十一期
  新加坡全國職工總會(National Trades Union Congress, NTUC)成立於1961年,迨新加坡於1965年獨立建國之後,工會組織發展也從動盪不定的社會情勢,邁向穩固國家基礎的政治目標,提升勞工生活素質、 增加勞動潛在力成為工會積極推動的任務。
    NTUC
1970年代開始,以創立合作社來促進特定勞動者權益,最早成立的是消費者合作社,提供廉價商品,讓低收入勞工階級免於當時物價哄抬之苦。至今 NTUC的合作社服務遍及醫療、食品、住宅、老人、幼兒、保險、貧窮等11個項目。此外,為因應勞動者與時俱進的需求,NTUC也在不同時期成立教育學院 以輔助勞工訓練、勞工鄉村俱樂部以促進勞工娛樂。
    NTUC
目前共有64個會員工會,總會員人數46萬名。此外,總工會轄下經營11個事業合作社,提供優惠的醫療、食品、住宅等服務,並運作4個機構組織, 包括勞動研究所、基金會、消費者聯盟,以及會員制的消費團體「NTUC聯結」;NTUC並與6個獨立運作的民間或政府組織有合作關係。
    NTUC
對新加坡執政黨「人民行動黨」具有一定影響力。1960年代,該工會支持人民行動黨帶領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新加坡首任民選總統吳鼎昌即為 NTUC秘書長,而現任秘書長林文興亦為人民行動黨主席。近年來,NTUC轉而發展勞資政三方聯盟關係(Tripartism),工會領導人在超過60 官方機構都有代表參與,包括「全國工資理事會」、經濟發展局(EDB)、建屋發展局(HDB)、中央公積金局(CPF),以及人力部各諮詢委員會等,而政 府與資方代表則參加NTUC多個合作社的運作。
    NTUC
組織架構分為中央委員會(21席中央委員)、執行委員會(1200席執行委員)及分會(7000名分會領袖)三個層級,所有層級領導人均以秘密投票方式產生。NTUC採取自由入會。
    
值得注意的是,NTUC積極介入勞資爭議及會員申訴案件,以2005年為例,總案件有2100多件,除了22%尚在協商處理中,有7成在工會支部的層級就 已協商解決,只有不到8%申訴案件提交政府人力部處理,0.1%轉由仲裁庭處理。由此可知,勞資協商在新加坡並非像台灣只是形式、口號,而是比較能夠落實 執行。
    NTUC
利用福利、保險等誘因吸引員工入會,並要求資方不得對於非工會會員,提供優於工會會員的勞動條件;此外,非會員若有勞資爭議則不予以協助。同時, 基於希望更多人參加工會的組織目標,NTUC對於員工延遲入會的罰金規定逐漸減少。至於工會幹部能否駐會處理會務,也是透過勞資協商決定;由於NTUC 極介入勞資爭議及會員申訴案件(如前述2005年有7成案件在工會支部的層級就獲得協商解決),工會幹部若協處的案件是自家公司者,還可以向雇主請求給付 加班費,堪稱一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