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教室】工作場所感染H1N1,算職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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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曾任勞委會法規委員
出刊日期: 
2009/11/15
期數: 
第一百零七期

Q:昨天公司傳出1名員工感染了H1N1新流感,依稀記得前天還因為公事與他有近距離接觸,因此心裡一直忐忑不安,很怕自己會不會也被傳染了?萬一我因為工作關係,被同事傳染了新流感,這算不算是「因公受傷」的職業災害?(台中/小桃)

■職災認定2要件:業務遂行性與業務起因性

  勞工在工作時如果受到傷害,要認定是否屬於職業災害時,通常必須具備「業務遂行性」與「業務起因性」兩個要件。

  所謂業務遂行性是指勞工所受到的傷害,必須是在雇主指揮監督命令下提供勞務時所罹患;至於業務起因性是指,勞工所從事的工作都有可能發生該危險,且該危險已經造成傷害。

  在具體判斷有無業務起因性時,勞工所從事的工作與所發生的災害必須有因果關係,而且所發生的災害與勞工遭受到的傷害之間也必須有因果關係才行。

■醫療機構除外,被同事感染H1N1不算職災

  一般來講,除非是醫療機構診所內的工作,才會與新流感之間有因果關係,否則勞工從事一般其他行業的工作,不必然在工作場所內就會有新流感發生,因此勞工所從事的工作與新流感發生之間就沒有了因果關係。

  職業災害的認定必須嚴守因果關係,是因為職災補償對雇主來說是負擔很重的無過失責任,因此非醫療行業的工作者,若被同事感染新流感,在法律上是屬於偶發性的災害,不具備職災認定所必需的因果關係。

  但如果勞工是在醫療院所內工作,因為照顧病患而感染了新流感時,則該勞工就屬於職業災害。此時,雇主應該給予公傷病假,並依職災補償規定辦理。

■不幸感染H1N1,下一步怎麼做?

1如果雇主知道同事感染新流感,還命令他繼續工作,導致傳染給其他員工時,此時雇主就是有過失,不只依勞基法必須負擔職災補償責任,勞工另外還可依民法侵權行為,向雇主請求精神上損害等金額的賠償。

2如果勞工不是因工作關係而感染新流感,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的部分,工資折半發給。

3勞工子女如因學校停課,導致勞工必須在家親自照顧時,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雇主的勞工,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則併入事假計算,全年共7日,父母雙方皆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因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而影響到全勤獎金或年度考績。

4受僱於勞工人數在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者,如果勞工無法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請「家庭照顧假」時,則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事假全年共有14日。勞工亦可使用「特別休假」來請假,但要事先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