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國際工會發表聯合共識,拆穿人力仲介業者的謊言
作者簡介: 
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本刊執行編輯
出刊日期: 
2011/11/15
期數: 
第131期
三方會談,各自表述
  國際勞工組織(ILO)於10月18-19日召開非典型勞動的三方會談,期待透過全球性的對話與討論,能更清楚定位人力仲介業者在民營服務業的角色。ILO立意良善,雖然雙方的歧見鴻溝無法趨緩,卻反而更顯露業者逐利的真面貌是如何包裹在一句句美麗的口號中。
業者團體代表是全球最大的跨國人力仲介業同業公會Ciett(最主要是派遣業者),勞工團體代表則是國際食品勞聯(IUF)與國際網路工會(UNI)。Ciett主張其能創造「其他地方找不到的工作」,但如何創造卻未多做解釋;良好規範的業者比現有的直接僱用更能保障勞工的就業安全;保證只是「補充性」而非「替代性」工作型態;此行業愈發展表示勞動更有尊嚴;三方勞雇關係的本質絕對沒問題,有問題的是不守法的業者;能提供勞工「合理」(但非公平)的待遇;《國際勞工公約》第181條修正後就更加能保障尊嚴勞動(但此條的規範對象是政府)。Ciett最新一期的刊物更自稱是「勞工選擇權的代言者」。
      IUF與UNI兩大工會則表示要派企業與派遣業者之間存在的是純粹議價關係,有意義的團體協商應存在於要派企業與足以代表派遣勞工的產業工會之間,並強烈主張包含派遣的各種非典型勞動已滲透到所有產業部門,造成工作場所薪資與勞動條件的實質下降,削弱勞工加入工會以及與實際雇主(要派企業)協商勞動條件的能力。因此現有之各層級的工會-全球、跨國、各國、地方、廠場工會均應加強組織、協商工作條件,同時尋求政治機制(例如政府立法或國際組織決議)以遏止非典型勞動無限度成長。
國際勞工組織的功能與缺失
  國際勞工組織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設立各項與勞動事務有關的準則或參考架構,亦即我們熟知的《國際勞工公約》(ILO Convention)。就法學層面而言,公約的意義與應用必須隨當前時空環境變遷而不斷進行闡述,而「變遷」的形成,就是要靠勞工、工會持續的抗爭與發聲。例如針對自由結社權,國際勞工組織最近為回應來自南韓與哥倫比亞的申訴,決議認定「將勞務外派確實使勞工無法與實際雇主(要派企業,user enterprise)進行協商,亦即削弱了第87與98號公約所保障的自由結社以及集體協商權」。此項認定賦予工會更多抗爭與協商的正當性,同時影響著其他國家可能同陷困境的勞工,其效果如同判例,提供未來工會可援引的依據。
有關人力仲介業者的主要經營活動,乃規範於第181號公約第1項:「提供第三方自然人或法人(要派企業)招募聘僱員工的服務,使其能對員工行使指揮、監督權」。最大的問題在於此公約雖確認勞工有行使自由結社權與集體協商權,對象是正式雇主(簽訂勞動契約),也就是人力仲介業者,而非實際雇主。亦即透過此機制,實際雇主能夠管理人力、指派任務、決定任用級等與薪資待遇,卻得以完全避開所有雇主應負的責任,還能阻撓員工行使勞動權;即使是《國際勞工公約》亦對其毫無規範,簡直是為不負責任的企業設計出的完美避險架構,在此前提下的集體協商反而是手握虛權、紙上空談,因為現實上無法執行!
      國際勞工組織秘書長Ron Oswald的一席話點出了其中的微妙關係:非典型勞動從來就不是新興現象,在國際金融機構的推動下,例如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組織,它被當作資本家積極運用來因應金融危機的工具,因而嚴重攻擊許多國家原本認為最堅實安全的產業,包括已開發國家,勞動市場充斥著個別化的勞動契約,遑論勞工的集體勞動權,等於掏空了《國際勞工公約》第87與98條的真義。
      為何處於三方僱用關係中的勞工等於無法行使集體勞動權?道理很簡單,因為實際雇主並非開支票付我薪水的人。所以不意外地,世界上愈來愈多「無員工」公司,老闆根本沒有責任要負擔,因為賣命為他賺錢的員工早已外包出去,掛在人力仲介公司的名下了。有些人認為這是一種「勞動彈性化的挑戰」,但工會幹部應清楚認知到,事實是非典型勞動並非「挑戰」,而是「被精心建構的攻擊」。有鑒於此,工會雖不滿但國際勞工組織能做的,就是儘快針對非典型勞動進行法律與實務的研討與報告,並召開跨國專家會議協助非典勞工落實結社與協商權,同時建立能嚴格限制與有效減少此類勞動的機制。
跨國人力仲介業同業公會Ciett的勢力與謊言
  目前全球人力仲介業最熱烈關注並摩拳擦掌要搶進的市場在俄羅斯,因其充滿灰色地帶與政治操作空間:既無法律可依循,亦無從指其為非法。一位身兼礦業鋼鐵工會理事長的國會議員提案應有效禁止人力仲介業者在俄羅斯發展,主張勞雇關係應回歸到直接僱用,不得經由仲介形成三方關係。此舉引來Ciett強勢介入遊說,聲稱此舉違反現有10萬多名派遣工的利益,因為他們可能馬上面臨失業而斷了生計,所以Ciett才是真正「派遣勞工利益代言者」。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南非與納米比亞,「保障派遣工的基本權利」、「降低失業率」、「作為進入終生僱用的準備階段」、「平衡彈性勞動與短期僱用之間的最佳模式」等成為業者遊說時所秀出的,毫無根據但說詞漂亮的標語。
      要拆解業者的謊言,就先回到基本概念的討論:創造工作的並非外包,而是取決於「投資」;亦即外包無法使工作機會增加,唯有企業投資生產經營,才能在既有數字上實質「創造新工作」。數十年來人力仲介業的風行,帶來的是貧窮、不平等、不穩定與日趨低落的工會組織率及團體協商能力。更嚴重的是,派遣不但沒有成為進入終生僱用的前期,反而順勢取代了直接僱用成為各產業部門用人的常態。事實上,業者引用、濫用原來用以規範業者的《國際勞工公約》第181號,使之成為業務擴張的工具。公約明定政府應於諮詢相關利益團體後,指定「限定職業之勞工」或「經濟活動的種類」禁止人力仲介業經營業務,例如比利時、西班牙與挪威,均曾禁止人力仲介業進入農業、飯店旅館業、建築業、其他「危險工作」行業與整個公部門。但實際上各國政府卻以「確立人力仲介業之法律位階」為名,與業者進行秘室協商或僅在國會中有限之辯論,等同開立空白支票給業者任意開價,而未落實上述的禁止與限制性規範。
      各層級之工會當然有責任主動參與,不應置身事外。瑞典政府於1994年立法通過人力仲介業合法化,非典型勞動瞬間橫掃勞動市場,各產業無一倖免。瑞典食品業工會費了多年的精力抗爭,年初更發動全國大罷工,終於爭取到一紙明文規定的協議-任何企業僱用非典型勞工,必須與地方級工會協商。瑞典的例子,證明了國際勞工組織所設定之尊嚴勞動議程不應一味要求勞工調適,而應該要被勞工反轉,才能重新奪回被壓抑與分化的集體勞動權。
三大國際工會的聯合共識:非典型勞動抗爭6原則
  一如台灣,國際工會對此議題所採之態度與作法不同,從主張全面禁止到嚴格規範都有。然包括國際食品勞聯(IUF)、國際工聯(ITUC)、OECD工會諮詢委員會(TUAC)三大國際工會組織經討論後達成共識,將以非典型勞動抗爭6原則作為未來行動的方針:
1.最主要的勞動型態應為終生僱用、不定期與直接僱用。
2.要派企業中的非典型勞工,其勞動條件應受到與其他勞工相同的團體協約保障。
3.非典型勞工應獲得與一般勞工完全相同的待遇。
4.人力仲介業之運用不可加深實質薪資、社會保障與勞動條件之性別歧異。
5.人力仲介業之運用不可使終生僱用的工作減少、消滅直接僱用關係。
6.非典型勞工之僱用不可弱化工會,或削弱勞工組織工會與集體談判的權利。
  此外,也強烈呼籲各國政府應透過立法手段,明確界定勞雇關係,並確保三方或間接僱用的勞動型態不致使勞工權益或社會保障受損。而針對容易發生職災的行業勞工,各國政府應加強勞動檢查,以落實相關法令。
      負責協調草擬此份共識的ICEM秘書長Manfred Warda指出,此6原則將使國際工會運動採取更好的集體行動,團結一致對抗人力仲介業者的勢力,阻止其進一步打擊各層級的工會;因為「若是我們想要更多、而不是更少的社會正義,非典型勞動的抗爭就是當前全球所有工會、各國政府與各業雇主最應首要處理的議題。」
資料來源:
IUF UITA IUL (http://cms.iuf.org)
1.Temp Agencies Offensive Rebuffed at ILO Tripartite Meeting
2.Unions call for comprehensive action on precarious work by the ILO
3.Beating back the temporary labor agencies’ global offensive
4.The ILO and precarious work—work in progress
5.Global Unions Agree Joint Principles on Temporary Labor Agen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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