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O勞動觀點】職場性騷擾如何處理?落實職場性別友善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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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勵馨基金會多重歧視性別暴力防治中心社工師、督導
出刊日期: 
2023/12/31
期數: 
第276期
  台灣自今(2023)年5月份開始,許多受害者透過各類媒體現身陳述遭受性暴力的經驗,進而掀起了台灣的#Metoo運動。勵馨基金會自1988年成立至今,長期致力於預防及消弭性別暴力之傷害,並透過服務與倡議同行,共創性別友善之社會。勵馨多年來持續協助性別暴力受害者,發現職場性騷擾受害者經常因為自身的身體界線被侵害而受傷,但又擔心表明不舒服會被其他人認為是小題大作,亦會擔心揭發後可能遭受不利對待,甚至失去工作。受害者從事件發生到真正說出口的過程,會經歷諸多內心的拉扯,而許多受害者經常是直到出現焦慮、恐慌及失眠等身心症狀,嚴重影響生活及工作時,才想到應該要求助。因此,當雇主得知受害者求助之時,恐怕已經出現創傷反應,若雇主又未能及時且適當地回應,傷害恐怕會擴大成為系統性創傷。
  政府為了回應台灣的#Metoo運動,在今(2023)年7月底三讀通過新修正的《性別平等工作法》,希望透過法規來弭平職場性騷擾的權力不對等問題,而勵馨基金會在此結合了長年服務遭遇性別暴力當事人的經驗,提供讀者「預防性騷擾發生的措施」、「得知疑似性騷擾事件時」、「接獲性騷擾申訴的處理」,希望雇主在這三階段能符合法規規定,並且更進一步提供對受害者更友善的措施,工會則應該扮演監督企業落實規定並且陪伴會員的重要角色:
▌雇主預防性騷擾發生的措施
1.建置性騷擾申訴流程及申訴管道,並針對受理性騷擾申訴承辦單位及各部門主管,提供性騷擾相關法治訓練以及如何回應創傷知情的相關訓練課程。
2.建置公司內部性騷擾扶助資源與制度,例如提供諮商補助及居家辦公的辦法。
3.公開揭示性騷擾申訴管道、求助專線等資源。
4.在職訓課程新增身體界線、性別知能等主題,並依職業特性蒐集可能騷擾樣態融入課程中,且向全體員工宣導,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每一個人都是重要的,應避免流言散播或歧視。
▌雇主得知疑似性騷擾事件時
1.言語間不應檢討受害者、不應否認受害者的感受,應告知公司可協助的資源、流程與申訴管道,亦提供可求助專線與資源。
2.向被害人初步確認受害樣態與情境,與當事人討論以何種補救措施來避免再次發生,如更換座位、居家辦公等,若有保密需求,應進一步與當事人討論補救措施的合理情境,例如以其他理由協助調整辦公環境。
▌雇主接獲性騷擾申訴調查的處理
1.應以「還原事實」為原則,分別了解性騷擾行為人與被行為人的陳述,並依兩方陳述事實,邀請具備性別意識及調查經驗之專業人士擔任調查委員,組成調查委員會來判定該事件是否屬於《性別平等工作法》中所定義之「性騷擾」事件。
2.調查期間依被行為人需求,應提供或轉介必要的資源,如心理諮商資源及社工求助專線,並督促當事人及承辦同仁謹守保密原則。
3.針對性騷擾發生場域與脈絡,檢視公司硬體設施及相關支持性制度是否足夠,預防再次發生,並且從經驗中學習、改善,促成更友善的職場環境。
  台灣社會因#Metoo運動開始對性騷擾事件有更多的理解,也重新省思職場性騷擾未獲適當處理的問題,政府亦透過修法賦予雇主建置友善職場的責任,雇主若能參考以上建議打造友善職場,除了能讓被行為人避免再次受害,或引發系統性創傷,還能降低企業遭受社會議論、政府懲處和連帶賠償的風險。同時,性別友善職場也能讓每位員工處於更安全和更有保障的工作環境中,降低人員流動性,進而減緩職場人員流失的問題,一起打造一個讓雇主和員工都感到安心和安全的就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