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銀行勞資調解達成兩點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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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2/09/15
期數: 
第二十一期
  中興銀行產業工會就未來新買主承接銀行之後的勞工權益問題,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於8月21日下午舉行調解會議;勞資雙方代表均簽字同意由調解委員所作調解方案,即:「一、勞資雙方同意『概括讓與及承受契約』中有關於員工權益之事項,應至少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條、企業併購法第十六條等相關規定辦理。二、勞資雙方應依法定期召開勞資會議研議員工權益事項,並參酌基層信合社概括移轉金融機構訂定之『員工安置方案』擬定員工安置事宜。」
  中興銀行自89年4月由中央存保接管至今,均未主動與工會協商未來員工工作權及資遣等事宜,致使員工人心惶惶。今年7月5日,中央存保上網公告「概括讓與及承受契約草案」,工會認為事關員工權益至鉅,遂向勞工局提出調解。
  工會理事長吳品儀指出,雖然新雇主是誰?何時承接?目前都尚未確定,但是為了保障員工權益,針對「概括讓與及承受契約草案」相關條文,如年資結算、資遣費發放及留用條件等規定,均應與工會協商;她呼籲財政部正視員工心聲,以免將來衍生重大勞資爭議,工會也會不斷將最新訊息傳遞會員知道,爭取會員的支持,預作將來必須動員抗爭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