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團體協約協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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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5/03/15
期數: 
第五十一期
      合庫團體協約協商自2004年10月28日起勞資雙方歷經九次協商會議,終於在今年2月17日完成協商,在此誠摯感謝雙方協商代表的努力及相忍為庫的克制,尤其特別感謝全體會員的信任與支持。九位協商及簽約代表各展所長、戮力同心,終不辱命,所協商通過之六十五條內容,均已於本會網頁全部公開,敬請所有會員公評指教。協約內容的特色臚列如下:
(1)因應民營化(如第四十三條):民營前已任職者65歲方強制退休,第廿二條及廿四條優惠存款問題明白條列。
(2)因應金融購併(如第七條):優惠補償費最高350萬元。
(3)強調勞方參與協商之精神(如第十九條):會員之待遇,調降時應經雙方協議通過。
(4)明確穩固會員工作權益及申訴權(如第十四、十五條):工作不能勝任者…等終止契約之協商及會員方有申訴之權。
(5)適應新世代及預防不續約:如第三十五條安胎假,第七十二條不續約原約繼續有效一年。
  協約雖經九次協商完成,但尚待董事會決議通過及財政部認可,仍然不能放鬆大意,請大家多加關注並給予本會鼓勵、督促及力量,則另一個目標即反財團化才有更大的力量去奮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