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以「終生學習」迎接全球金融挑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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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彰銀工會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04/02/15
期數: 
第三十八期
      前兩期我們介紹了拉丁美洲的「社會對話」和義大利的「團結基金」,這兩個例子談的是「金融業的危機處理」,本文要介紹的是讓金融業永續經營的作法歐洲銀行業工會倡導的「終生學習」計劃。
  二○○一年,歐洲各國的銀行業工會以「終生學習」(Lifelong Learning)的概念,作為面對銀行鬆綁、金融產品不斷推陳出新等巨變的利器。這個概念背後的基本假設是:知能(competencies)和技能 skills)是企業競爭力及勞工充分就業的關鍵要素。一位瑞典工會幹部強調:「發展知能和技能很花成本嗎?那麼你試試看無知好了!」言下之意,無知將 花費我們更多的成本去彌補。
以終生學習面對銀行業的挑戰
  「終生學習」並不是只有工會在談,在金融業「社會對話」機制中,已成為未來數年、甚至數十年,勞資政三方都必須致力的目標。二○○一年一場銀行業的社 會對話會議,結論是將「終生學習」放入二○○二年的工作計劃,並成立工作小組,並於二○○二年十二月發表一份聯合聲明,由國際網絡工會歐洲分部(UNI- EUROPA)代表勞方和三個雇主團體(註一)共同簽署,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註二)。
  該聲明把終生學習視為一種需要推動的文化,並確立了構成的四個主要指標:
終生學習應定義出專業、在職及入門等不同層級的技術。
終生學習足以對「能力」與「技術」進行認證。
提供足夠的資訊,並支持所定的準則、權利與責任感等訴求。
就業與訓練資源需流通。
  以下針對這四項指標的內涵,做進一步的說明。
終生學習的重要內涵
指標一:定義專業、在職及入門等不同的技術
  該聲明指出,現今初級金融服務工作的入門需求,隨著國家、工作內涵的不同而多樣化,銀行員須具備比十年前更廣的知識技能才足以勝任,在銀行鬆綁後,產品和服務的範圍也愈來愈廣。因此,終生學習必須能符合現今和未來的任用需求,特別是在當前金融業日益複雜之際。
  在各種層級技術中,在職與專業任用技術的發展被列為優先,這兩類知識技術有三種目的,一是要和年輕勞工的生涯規劃作結合;二是要讓缺少新技術的勞工有學習的機會與管道;三是要為那些仍想繼續留在金融業的員工,學習新技術或新科技。
指標二:足以對能力與技術進行認證
  認證的目的有二,一是鼓勵每位勞工體認到在其職業生涯中應發展自己的知識與技能,二是每個企業應有工具(tools)來界定並管理公司所需的知能。
  該聲明特別強調,勞工本身對訓練需求的看法應包含在訓練計劃中,亦即訓練並不是雇主單方面地訓練勞工,也應顧及勞工本身的意願及需求,同時要讓勞工知道這些訓練課程的短、長期成果,而不是盲目地接受訓練。
  成功的例子包括荷蘭、瑞典和義大利的銀行。在荷蘭,每位銀行員工都有專屬個人的教育計劃。而瑞典的Skandia保險公司甚至成立了「知能儲蓄基金」 Competence Savings)以從事教育訓練,他們認為如此才能增加公司的獲利。瑞典的計劃包括個人發展計劃、知能儲蓄計劃和全球知能轉換服務三個部分,更特別的是該 計劃允許員工學習金融產業以外的知識技能。
  義大利例子的成功在於有效地協助銀行員工的再訓練,使其得以轉業。
指標三:提供資訊,並支持所定的準則、權利和責任感
  鼓勵銀行應成為學習型組織(learning organisations),意指組織中的每個人在工作中學習與發展,這不只是為了個人、工作團隊,也為整個組織,每個人不僅為自己負責,也為彼此負責。在這樣相互負責的架構下,終生學習是要創造勞資雙贏的局面。
  雖然勞工負有學習新知的責任,但是最大的責任仍是雇主,受訓對員工來說是一種權利,因此該聲明主張在職訓練應於工作時間辦理,並由雇主支付費用。
指標四:就業與訓練資源需流通
  不論員工的職位或其勞動契約為何,該聲明確立在職訓練或終生學習的機會必須定期地、有系統地讓員工取得。同時,不能假設女性或年長勞工對訓練沒有興趣,而不為他們訓練。
  此外,要特別照顧非典型僱傭勞工的在職訓練機會,包括部分工時或夜班工作者,不能因為他們的工時較彈性而排除其接受訓練。
落實在國家層級的團體協約
  首先要注意的是,該聲明是在歐盟的架構下進行,不論雇主或勞方代表,都是歐盟層級的聯合組織。因此該聲明通過後,歐盟下屬的國家都一體適用。
  台灣的雇主常常抱怨勞基法不符合他們的需求,看看歐洲的作法,歐盟層級的雇主聯盟和工會聯盟的協議結果,各國都要遵守,包括政府、雇主及勞方,都有責任推動與落實,不會有哪一方跳出來說協議結果不符合該企業需求。
  二○○三年二月十四日,丹麥的金融業雇主團體(FA)和金融服務業工會(FSU)共同簽署了一份關於員工教育訓練的團體協約議定書(註三)。
  該份議定書最大的特色是成立「教育訓練基金」,由雇主和勞方各派兩名代表共同運作,資金來源包括工會、企業、其它勞雇同意的教育資金及公家補助。
  該議定書並對技能的定義包含:語言能力、一般電腦技能、銷售服務能力、管理技能、再訓練及個人發展等,內容相當廣泛,但在執行上卻能落實到個別勞工或團體,發展出個人化的訓練計劃。
  至於基金運用的方式相當多元,可以用來支付訓練費用及所需的硬體設備、書籍、教材,甚至包括交通工具的提供,都屬於基金支付的範圍。
金融業面對挑戰,不是只有裁員減薪而已
  台灣金融業面臨的各種挑戰,同樣也是歐洲金融業逃不過的命運。然而,在合併、裁員、減薪等結果之外,歐洲「終生學習」的社會對談為我們提供另一種可能 性,那就是將員工知識技能的培養與訓練,當作金融產業升級的重要一環;其所顯現的就是「知識經濟」的概念,而「人」才是發展知識經濟的主體。因此,透過一 個普遍性、全面性、系統性的教育訓練,讓員工可根據自己的需求發展入門、在職及專業知識,以供雇主所需,終而提升國家競爭力。
  從歐洲反思台灣,這樣一套兼顧「想法」和「操作」的終生學習計劃,正是目前台灣金融業所欠缺的。提升金融業員工的專業,不該只有證照,應有一系列的教 育訓練計劃,故政府部門應透過金融重建基金、勞委會職訓局和金融研訓院等資源的整合,嘗試進行台灣銀行員的終身學習計劃,讓金融業得以立足台灣,迎接全球 化的挑戰。
註一:歐盟銀行聯合會〈Banking Federation of the European Union〉、歐洲儲蓄銀行團體〈European Savings Banks Group〉、歐洲合作金庫協會〈European Association of Cooperative Banks〉。
註二:該聲明原文請參閱:http://www.union-network.org/uniofinance.nsf2002123
註三:該議定書全文請參閱:http://www.union-network.org/uniofinance.nsf200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