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Y MAKE CHANGES? 金融併購≠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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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土銀產工總幹事、自由撰稿人
出刊日期: 
2004/09/15
期數: 
第四十五期
■大者恒大的金控時代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IMF)統計資料顯示,從一九八○年代以來,IMF會員國發生金融部門「危機」者已逾五十起,金融危機與金融自由化之間的聯繫不容忽視,但這些慘痛的「他山之石」,可啟發台灣財金當局任何探尋問題的勇氣?答案恐怕是令人失望的。
二○○○年十一月下旬立法院三讀通過「金融機構合併法」,立法要旨指出,此舉係為「規範金融機構之合併,擴大金融機構經濟規模、經濟範疇與提升經營績效,以維護適當之競爭環境。」
行政院再於二○○二年二月底提出國家金融體制發展的七大方向,簡言之,「股權集中化、組織大型化、經營多角化」成為二十一世紀台灣的金融體制特徵,當時的財政部長李庸三表示:「金融業必須配合國際潮流,包括金控公司、金融機構合併、解決銀行過度競爭(over-banking)的情形都必須持續。」
陳總統於今年八月底指出,官股銀行民營化速度可以加快,要促進合併。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龔照勝立刻端出鼓勵合併大餐,銀行市占率達10%者准設海外分行,為解決金融機構家數過多問題,金管會將對外正式宣示凍結銀行新設分行,需要分行者就去併購。在一連串的政策激勵與推動下,未來台灣的金融版圖勢必是「大者恆大」的格局。
■over-banking的迷思
大是不是就一定好,就資本而言確實如此,龔主委不就說了,銀行市占率達10%者准設海外分行,營業據點增加了,營利的可能性與項目多了,當然好;另外,當大到一個程度之後,市場上的競爭對手少了,成為「價格制定者」時,壟斷的利潤源源不絕而來,又是一好;即便營運不佳,屆時政府比金融大亨還怕金融機構倒閉,又是一連串的放權讓利,「債多不愁」,增加了道德風險,反正有納稅人貼錢,大到倒不掉,好好好,連三好。
這麼一來,金管會推動金融合併念茲在茲的「效率」原則,可能就不大適用了,因為既然台灣的金融發展已經呈現over-banking,但政府又允許、鼓勵市占率高的銀行再擴充營業據點(這點連主張金融自由化的沈中華教授,也對銀行擴張版圖的新動作竟是藉由增加分行、擴充通路嘖嘖稱奇),造成銀行分支機構不減反增,甚至比便利超商擴張的速度還快,那麼over-banking的命題究竟能否成立,現在看來又是一大疑問!
更不消說台灣金融機構再怎麼大,也沒有世界級金融集團的一根小拇指粗,在金融化的國際環境下,外商面對台灣這一塊亞洲第三大消費信用市場無不虎視眈眈;渣打集團負責全球消費金融業務的執行總裁Mike DeNoma日前訪台時就表示,台灣極有潛力成為亞太地區性金融中心,但銀行家數過多,淪為互相抄襲產品的削價競爭,「期待政府能拿出魄力,加速金融業合併。」甚至金管會與金融重建基金委員會亦表示,歡迎任何有財力、有經營能力的外資競標中興銀行的good bank。
寡頭壟斷的金控與跨國外資未來將是台灣金融市場的主角,在強大的經濟力量下,未來國家機器勢必更加聽命於這些集錢、權於一身,只為股東利益負責、不問社會整體發展的少數菁英,遑論有誰在乎金融產業本身應盡的社會責任。
■金融壟斷下被忽略的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與範圍逐漸為人重視,但是我們在這裡談論的企業社會責任,絕非主流媒體所宣傳的企業慈善贊助活動,而是必須檢視金融資本的集中與聯合壟斷,對台灣社會所造成的衝擊,以及在這過程中可能出現或已經造成的影響。
在金融業兼併與壟斷的過程中,著實加劇了區域發展不平衡的現象。金管會官員曾經這麼說:「我們會協助每一宗併購案,調整其分行及布局,但可移動的據點,就要看這件併購案對市場的貢獻度。」高雄企銀的good bank部分已被玉山金控接手,可以想見,往後南台灣「效率不彰」的分行勢必一家家關掉,營業據點相繼遷往對市場有「貢獻度」的地區。未來,台灣金融業版圖嚴重失衡,偏遠、貧窮地區的市井小民必須以「較高的代價換取較差的服務」,對景氣敏感的中小企業更是雪上加霜,可能面臨貸款無門的困境。
阿根廷的經驗或許可以提供台灣借鏡,其金融體系早已由外國銀行主導,並對跨國公司和當地大型企業貸款十分慷慨,但對當地中小企業則不大願意提供資金,影響經濟成長。而以金融產業見長的美國,則是一直到柯林頓政府時期因為華爾街的壓力,才開放全國性銀行的設立,先前就是擔憂資金過度集中紐約等大型金融中心,使邊緣地區發展缺乏必需的資金。
不僅僅是邊緣地區,自由化廝殺後的兼併所引發的產業集中,也同時強化了金融業者對客戶的議價能力,在未來一旦景氣有所翻轉,放款利率升高,存款利率壓低是可以預見的。對大型銀行而言,存款戶的經濟地位也將決定所受到的待遇,「客戶分流」意味著中、低收入客層只消ATM服務就夠了,具有金融商品消費能力的菁英客群才是大銀行拉攏服務的對象。
■CHANGE, WHY MAKE CHANGES?
Peter Drucker在「管理:任務、責任、實務」一書中指出:一個健康的企業與一個病態的社會是很難共存的。新自由主義下的社會日益朝向兩極化發展,金融體系的發展對複製當前的不平等狀態也起了一定的作用,本身甚至能否穩健發展都不無疑問。不要忘了,台灣當年一口氣開放十六家新銀行籌設,不也正是金融自由化下開展的政策,只是未料過度競爭放貸的結果引發過於寬鬆與浮濫的放款審核,現在政府編列金融重建基金預算賠付問題金融機構的標售,最後埋單的不也是全體納稅人嗎?
從銀行合併到今天的金控合併最主要的理由,不外乎是要扶植少數幾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區域金融財團,這當然也是順著國際化、自由化不可阻擋的新自由主義教條而來,他們認為這對台灣整體金融環境有幫助,這不是一個科學的結論,而是一個教條。就算金控合併可以使整體金融更有效率,假如這個效率的大部分都進了少數人口袋,一切好處為少數資本家享有,那麼大眾可以正當地質疑,為什麼我要接受這種改變?如果說未來台灣經濟是被少數財團聯合壟斷,我們還要支持這樣的金融政策嗎?